万灵福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万灵福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第二次)
答疑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灵福邸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程(第二次)”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一:***
答:***。
质疑二:***,内否修改付款条件。
答:***.本项目付款方式不是全垫资;2.付款方式不修改。
质疑三:***.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工程造价:**5万元 及以上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注:***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我司企业性质为法人独资,故提 ******分公司 ,非独立法人)签署的合同业绩是否可以作为本次投标的业绩依据。
答:***。
质疑四:***?
答:***。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