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罗村等13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罗村等13座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 (项目编号:*******-1)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删除招标文件P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独立法人资格”条款。
2、删除招标文件P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1.独立法人资格”条款。
3、删除招标文件P21页总则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1)独立法人资格”条款。
4、本次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效力,与原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池州市贵池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限公司
****-**-**日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7ee3692f-d6cf-11ee-af84-00163e0ccc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