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LZZC2024-G3-230003-GXXH)的质疑答复函(三)

广西 2024-02-29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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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LZZC2024-G3-230003-GXXH)的质疑答复函(三)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
品目

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采购单位鹿寨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鹿寨县公告时间****-**-**日 22:***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0万元 (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洁婷
项目联系电话0772-****
采购单位鹿寨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鹿寨县城南新区桂园路汇一联商务楼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
代理机构名称 ******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柳州市三中路140号柳 ******限公司 6楼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传真:***-****

******限公司 受鹿寨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G3-230003-GXX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限公司 6楼6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限公司

地址:***(综合楼9层906、907、917)

邮编:***

联系人:***:****890

授权代表:***:****890

地址:***:***

质疑人于****-**-**日向我公司现场递交了关于“鹿寨县教育城域网服务租赁项目(LZZC2024-G3-230003-GXXH)”招标文件的《质疑函》原件。我公司对质疑内容高度重视,并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现对质疑函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本项目为服务项目”,设备(货物)以服务的方式采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关于“质疑事项1”的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具体内容:

(1)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市县教育城域网建设的通知》(桂教网信〔2022〕20号文)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县以统一租用通信运营商网络线路的模式组建教育城域网。”、“市本级、县级教育城域网(含跨县域教育城域网)根据实际以托管或租用模式建设城域网网络中心,形成市本级、县级网络汇聚点,本地学校校园网分别连接至网络汇聚点,形成教育城域网,再以租用光纤专线方式就近接入所在设区市的骨干网城市节点”,《通知》中明确了根据实际以托管或租用模式建设城域网网络中心。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4.软硬件配置清单”所列明的“一、设备、机房租赁服务、二、传输线路租赁服务、三、校园网建设服务”均为满足本次教育城域网建设项目所需要的服务内容。

(2)采购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市县教育城域网建设的通知》(桂教网信〔2022〕20号文)通知要求及附件《广西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软硬件选型原则,编制了供参考的最低软硬件参数及数量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方案设计需要,提供相应参数或高于参数要求的软硬件来完成服务。因此,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内容,是由供应商通过租赁服务的形式来提供的,属服务类采购,而非设备类采购。质疑人的质疑事项无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

事实依据:

(1)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市县教育城域网建设的通知》(桂教网信〔2022〕20号文)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县以统一租用通信运营商网络线路的模式组建教育城域网。”、“市本级、县级教育城域网(含跨县域教育城域网)根据实际以托管或租用模式建设城域网网络中心,形成市本级、县级网络汇聚点,本地学校校园网分别连接至网络汇聚点,形成教育城域网,再以租用光纤专线方式就近接入所在设区市的骨干网城市节点”,《通知》中明确了根据实际以托管或租用模式建设城域网网络中心。

(2)采购人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市县教育城域网建设的通知》(桂教网信〔2022〕20号文)通知要求及附件《广西教育网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中的软硬件选型原则,编制了供参考的最低软硬件参数及数量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方案设计需要,提供相应参数或高于参数要求的软硬件来完成服务。因此,本项目涉及的设备内容,是由供应商通过租赁服务的形式来提供的,属服务类采购,而非设备类采购。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是指采购人为实现项目目标,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综上所述,质疑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限公司

****-**-**日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30000 万元(人民币)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qtgg/202402/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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