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政务中心土告字〔2024〕12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委会)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半岛起步区C-05c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温州市半岛起步区C-05c地块 | 宗地面积: | ****** 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昆鹏街道 |
出让年限: | 40 | 容积率: | ≥1.4且≤1.6 | 建筑密度(%): | ≤35%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24米,同时所有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含屋顶避雷针、水塔、电梯间等)总高度不得超过温州机场净空限制面 | 土地用途: | 公用设施用地 |
起始价: | 358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7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及其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日9时00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非人防车库(位)及为其服务的专用疏散空间(含地下室通道、坡道)等的地价款另行收取。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2、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3、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 ******新公司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 ******新公司 页面中明确。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 ******资公司 。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 ******新公司 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6个月;也可 ******新公司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或海经区外注册的法人,竞得后应当在海经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资公司 ,并以新设立 ******资公司 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挂牌采用挂牌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在报价期限内,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服务平台(www.****.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日9时00分至****-**-**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会展路1268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王女士
地块联系人:***-****郑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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