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湖学校塑胶跑道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ZYG-QTXM-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桐湖学校塑胶跑道改造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梧桐湖学校,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州阳光建设 ******任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资格后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投资规模:***;
2.4计划工期:***;
2.5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安全标准:***《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塑胶跑道施工);
4、本次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申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投标。
报名地址:****-**-**日至****-**-**日(上午8:***-11:***,下午14:***-17:***,节假日除外),在鄂州阳光建设 ******任公司 (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5.2.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2.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范围涵盖塑胶跑道施工);
(报名资料应按以上顺序将委托书及全部复印件装订成册,全部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应注明联系人名称、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6、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时现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
8.1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日上午9:*********任公司 (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将被拒绝。
8.2本工程的开标会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阳光建设 ******任公司 (鄂州市文苑壹号34号门面、吴都中学东门对面)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手机:****830
招标代理机构:*********任公司
地址:***、吴都中学东门对面
联系人:***/手机:****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