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恒东路地下管廊及附属设施项目监理(补遗02号)
隆昌市恒东路地下管廊及附属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标段补遗(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3 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 无预付款 | / |
第二次付款 |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50%后10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50% | / |
第三次付款 |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90%后10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90% | / |
第四次付款 |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97% | / |
最后付款 |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3% | / |
”,现更正为“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万元) |
首付款 | 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 无预付款 | / |
第二次付款 |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20%后10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30% | / |
第三次付款 | 完成工程产值超过总工程产值的50%后10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70% | / |
第四次付款 | 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80% | / |
第五次付款 | 审计结算后30日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97% | |
最后付款 |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 支付至监理合同价的3% | / |
”。
2、原:***:“
10.10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以《***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内时间为准。2、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补遗文件或答疑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后发出的为准。3、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 |
”,现修改为:“
10.10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均以《***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内时间为准。2、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补遗文件或答疑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后发出的为准。3、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
”
3、其他内容不变。
现已上传最新修改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