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关于冻结未及时按要求配送药品企业配送资格的公告(****)
各州市医疗保障局、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按照《关***采购平台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考核标准》要求,省采购出让中心对****-**-**日、2月5日两次集中采购订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据2月28日统计,全省共有6家配送企业在其所承担配送任务7个县区未及时按要求完成药品配送工作,系统将在****-**-**日起冻结其所在县的配送资格。具体冻结配送资格情况如下:
序号 | 州(市) | 配送企业名称 | 县区名称 | 72小时配送率 | 异议率 |
1 | 昆明市 | ******限公司 | 呈贡县 | 0 | 0 |
2 | 昆明市 | ******限公司 | 嵩明县 | 0 | 0 |
3 | 昆明市 | ******限公司 | 安宁市 | 0.79 | 0 |
4 | 保山市 | ******限公司 | 昌宁县 | 0.74 | 0 |
5 | 普洱市 | ******限公司 | 景东彝族自治县 | 0 | 0 |
6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限公司 | 南涧彝族自治县 | 0.5 | 0 |
7 | 迪庆藏族自治州 | ******限公司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 0 | 0 |
希望上述企业珍惜信誉、认真整改、保证履约,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业务咨询电话:***-****。
各相关企业如对上述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提出质疑,质疑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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