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组织机构为中 ******限公司 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 ******限公司 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线下招标租赁机械设备(详见第二章附表:***)用于现场施工,并采用线下招标和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印尼西加里曼丹省西南部,西临卡里马塔海峡,属于坤甸省吉打邦县,北距Ketapang市约 56km。本项目本项目包含新建2个10000t通用泊位,1个8000t袋装氧化铝出口/液碱进口泊位,2个8000t铝土矿进口/焦炭出口泊位,五座泊位岸线总长778m,码头与岸之间836m长北引堤,航道长度 ****** 8m,港池面积154622㎡,港池及航道疏浚至-6.5m,疏浚总量约73万方。
2.2招标内容
本次设备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包件等详见“设备租赁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垫资能力不得低于合同总价的10%。
3.3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线下下发,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日8时至****-**-**日8时,(北京时间,下同),与项目部机务员联系(+62 ****3747)获取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
4.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8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项目部机务员处(****35@qq.com)。(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5.2 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项目部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
6.2开标地点:*********限公司 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为线下招标,投标人通过与项目部机务员联系(+62 ****3747
)进行报名参与、标书获取、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限公司 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联 系 人:***:+****183747
附件:***-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租赁招标文件.docx下载信息来源:***://sp.****.cn/searchList?type=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