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殡仪馆火化馆建设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殡仪馆火化馆建设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秀山县殡仪馆火化馆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秀山发改投〔2022〕509号)(项目代码:***-50****-**-**-27209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 ******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与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秀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属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套高档平板火化机、4套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1套遗物焚烧炉、1套焚烧炉后尾气处理设备、2套等离子消毒机以及5辆推尸车。
2.3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0万元 。
2.4招标范围:***“交钥匙”方式完成秀山县殡仪馆火化馆建设工程所涉及的3套高档拣灰火化机、1套高档平板火化机、4套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1套遗物焚烧炉、1套焚烧炉后尾气处理设备、2套等离子消毒机以及5辆推尸车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考核、试运行、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注:***、高档平板火化机、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遗物焚烧炉、焚烧炉后尾气处理设备、等离子消毒机以及推尸车的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火化馆建设工程所在地(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指定现场位置为准)。
2.6交货期:***作日内完成相关高档拣灰火化机、高档平板火化机、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遗物焚烧炉、焚烧炉后尾气处理设备、等离子消毒机以及推尸车的生产制造并物流运输至招标人所指定的现场位置(具体发货事宜以招标人指定时间为准);后续将根据招标人对相关设备基础的建设进度与工期要求开展相应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整个安装、调试、试运行工作在60个工作日内予以完成。
质量保证期:***6个月。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3.1.1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om/,下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参与投标的***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0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17:***:***(北京时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提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秀 ******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工元 ******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洪先生 | 联系人: | 黄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517 | 联系电话: | ****680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日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