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

广东 2024-03-04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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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

机电系统合作研发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49

招 标 人 ******限公司

商务问题联系人:***:***

技术问题联系人:***:***

2024年3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 3

第二部分招标书....................................................................................................... 4

一、总则........................................................................................................... 4

(一)目标............................................................................................... 4

(二)投标费用...................................................................................... 4

(三)投标单位的合格条件................................................................. 4

(四)招标具体要求.............................................................................. 4

(五)本项目合同的样本(详见附件一)........................................ 5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5

(六)投标文件的语言.......................................................................... 5

(七)投标文件组成.............................................................................. 5

(八)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5

(九)投标担保...................................................................................... 5

(十)投标文件的签署和格式............................................................. 5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6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6

(十二)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6

(十三)废标.......................................................................................... 6

四、评标........................................................................................................... 7

(十四)评标.......................................................................................... 7

五、授予合同................................................................................................... 7

(十五)中标.......................................................................................... 7

(十六)付款及结算.............................................................................. 7

(十七)合同授予.................................................................................. 7

六、投标文件格式........................................................................................ 31


工程名称

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

建设单位/业主

******限公司

工程内容

适用于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包括:

电缆、配电柜、电气及储能柜电力安装合作研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

承包方式

固定总价

工期要求

****-**-**日前交付

投标保证金

**0万元 整;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开户账号转账提交;宣布中标人后20天内无息退还给投标人

付款方式

支付分二期进行,详情见合同内容

领取招标文件

****-**-**日17点

投标递交时间

****-**-**日17点

领、送标书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中心路3331号,中建科工大厦21楼/云筑网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90日内有效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招采平台上传投标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最高限价

**2万元

延误工期违约金

由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违约金,由中标人赔偿一切损失

联系人

曾骥敏

E-mail

电 话

zengj ****** cscec.com

****653







本工程是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重点解决建筑、园区场景下的储能安全技术问题,实现储能柜的安全合作安装研发。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够独立承担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2. 投标业绩要求:***(****-**-**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能源机电相关项目;

3. 投标人不得将本工程任何信息、文件告知第三方,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1. 招标原则:

本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投标人须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所报价格已包括为完成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回标即表示投标人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中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除非招标人做出微调),回标时不用填写合同。

2. 具体内容:

适用于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包括:***、配电柜、电气及储能柜分包。

3. 项目工期:

计划工期:***;

计划完工时间:****-**-**日前。

详见后续页。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投标的来往通信及文件应用汉语写成。

投标文件100分制,由企业资质、技术和商务三部分组成,分值依次是10分、15分、75分。

1、企业资质

1) 投标书;

2) 企业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授权委托书;

5)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本人签名)

6) 企业业绩;

7) 其它需递交的资料。

2、技术

报价表(编制特征描述)。

3、商务

报价表。

八)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2、报价必须充分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固定含税总价不因任何因素调整。

九)投标担保

1、投标人递交 壹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扫描件)。

2、按招标网站要求的文件格式、盖章签章要求等进行投标文件编制,由于投标人个人招标文件编制和提交不规范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采用电子招采平台投标,在电子招采平台上传投标相关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递交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期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未按时送达投标文件;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超过最高限价;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要求的。


1、评标原则:***、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办法:***。

1、中标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按本招标文件附件一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还需赔偿招标人的延误损失。

1、费用支付办法:***。

2、上述的付款办法对乙方造成的利息负担,被认为乙方已考虑在固定总价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中标人依据附件一所提供的合同样本(除非招标人提出微调)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和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合同

工程名称:【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

甲 方:【 ******限公司 】

乙 方:【 】

签订时间:【 2024年 月 日 】

签订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 】


目 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13

一、工程概况. 13

二、分包合同工期. 14

三、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及创优目标. 14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5

五、工程款支付. 17

六、增值税条款. 18

七、材料供应. 21

八、各类机械及安全防护用品供应. 22

九、甲乙方代表. 23

十、合同文件构成及解释顺序. 24

十一、乙方承诺. 24

十二、工程保修缺陷责任. 25

十三、争议解决. 26

十四、附则. 26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28

1. 一般约定. 28

2. 甲方. 30

3. 乙方. 32

4. 分包作业人员. 39

5. 作业安全与环境保护. 41

6. 作业期限及进度. 45

7. 机具、设备及材料供应. 48

8. 分包作业变化. 49

9. 分包作业价格调整. 51

10. 合同价格形式. 51

11. 分包作业计量与支付. 51

12. 验收与交付. 52

13. 分包作业结算与支付. 54

14. 违约. 56

15. 不可抗力. 57

16. 保险. 58

17. 配合索赔. 59

18. 合同解除. 59

19. 知识产权. 61

20. 其他约定. 62

附件1 65

附件2 66

附件3 68

附件4 69

附件5 71

附件6 75

附件7 79

附件8 82


承包人(全称):【 ******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已对【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并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分包作业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1 工程名称:【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

1.2 工程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

1.3 工程结构:【 / 】

1.4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施工范围及数量为暂定,实际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存在承包人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增加或减少分包人的施工内容。

1.5 分包模式:***。

1.6 分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及保修等服务的机电分包工程。具体包括交付施工图、制造、供应、送交、安装、修补缺陷、测试、调校、试用、提供备用件、竣工图、完成档案验收以及保修期的免费维修等工作时所需的一切必要工作。除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之外,乙方负责自行提供必要的配件、标志牌、构件、设备及施工中所需的一切附带杂项零件和劳务,无论此类零件及其他是否详列于本合同文件中;以及本合同约定的与综合机电安装有关的其他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表。】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1】日(此为暂定时间,具体以甲方发出的进场通知单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以本分包工程最终通过验收时间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完工日期计算的天数不一致的,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本分包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法定节假日(特别是中秋、春节等重要节假日)、非极端不利天气、中高考、两会及其他政府会议、农忙、扰民与民扰、城管管制、甲方或建设方或政府部门领导检查、观摩、工地现状、空气污染预警、环保政策要求、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等对工期产生的影响,乙方承诺不因此类原因提出任何有关的工期和费用索赔。

3.1质量标准:【 】,创优要求:【 】,并符合【 】标准。因创优创奖所发生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

3.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JGJ59-2011合格要求。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控制轻伤事故;杜绝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防止职业病发生;创优目标:【 】。

4.1 签约合同价(含增值税)为:***(大写)【 】(¥【 】)。此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以甲方确认的实际结算值为准。其中,不含增值税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为人民币(大写)【 】(¥【 】),税率【 】%。

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的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的价格相应调整,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4.2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具体单价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以下简称综合单价表)。

综合单价表中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

①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小型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除增值税外的其他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所有税费);

②设备进退场及场外运输费用、材料和设备的场内水平运输及二次及多次倒运费用、二次进场费、专用工具费、缺陷修复费、成品保护费、水电费、措施费(如垃圾清运、现场二次及多次搭拆施工用架子及吊篮、后期服务等费用)、施工降效费、超高费、运输费(含运输保险费)、深化设计费;

③外经证办理费用、进入工程所在地备案费用、意外人身保险等所有保险费、承包范围内的材料检测及检验试验配合费、第三方检测、验收配合费、安全监督费用、地下障碍物清除费用、交通费、保洁费、风险费用、协调及完成本分包工作内容的安全费用、技术费用、措施费用、乙方自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及劳务工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与完成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费用;

④因疫情常态化防控发生的各种防疫费用。

4.3 工程量计算规则:【 】。

4.4 其他

4.4.1 所有应由乙方向行政管理部门交纳的费用、人员进出场费用和相关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本合同中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相应规定自行缴纳。乙方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务工人)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其他险种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自行缴纳。

4.4.2 水电费:***:

【乙方进场前由甲方准备并安装水表、电表(必要的一级配电箱及二级配电箱配套),甲方电工负责监督管理,并抄表计数。水电使用费由乙方承担,以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于中期和最终结算额中扣除。

如现场无法满足安装要求,根据中期计价和最终结算额的【 】%计取并扣除。

若工人宿舍为外租房,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按时交纳水电费并承担因房屋租赁引起的一切责任。】

4.4.3 合同备案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负责办理本合同备案事宜,如因乙方合同备案不及时导致乙方无法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无法抵扣甲方已经缴纳的税金、施工手续无法正常办理等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 】元惩罚性违约金。

4.4.4 安全生产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乙方相应安全生产费用投入:

①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3%;

②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为2.5%;

③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通信工程为2%;

④公路工程为1.5%。

若地方政府计提标准高于上述要求的,参照地方要求执行。

5.1 验收款:*********方公司 【相关部门,各单位根据分包结算程序需要进行调整】终审定案后,乙方应提供固定含税总价97%的增值税发票,甲方付款固定含税总价的【97】%;

5.2 保修金:***【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壹年】后,乙方提供固定含税总价3%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相应金额

5.3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理及其他】的支付方式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付款方式(【乙】方承担全部贴息费用和手续费)。

5.6 每期报量经甲方审核确认后3日内,乙方按合同约定税率开具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且票面信息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税务机关代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免于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经验证合法有效后开始走付款审批流程,付款审批流程完成后付款。如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甲方可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5.7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若因甲方资金不到位,乙方同意给予甲方【60】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的,乙方可向甲方主张自宽限期结束后的违约金;违约金以逾期支付的价款为基数,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甲方支付逾期价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计付,逾期支付违约金的上限为逾期支付金额的【5】%。

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

名 称

******限公司

纳税人身份

R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

纳税人识别号

********99

地 址、电 话

地址:***331号中建科工大厦38层3801

电话:***-****转8817

开户行(全称)及账号

开户行:***

账号:****4965

乙方

名 称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请勾选)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全称)及账号


联行号



该开户行为乙方在税务局已备案的乙方单位账户。

6.1.1 任何一方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乙方在开具发票前,需向甲方确认上述开票信息,否则,由于乙方未向甲方确认导致开票信息与实际不符,造成发票无法抵扣等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6.1.2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保证信息完整、内容规范,备注栏按甲方给定信息备注清楚,否则退回重开;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次月必须在税务网进行抄税,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已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废。若乙方擅自作废发票,需向甲方承担作废发票金额2%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擅自作废给甲方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本合同所涉应税行为计税方法(请勾选)

R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

6.3 发票及其他相关信息

6.3.1 每次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等额增值税发票,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提供发票为主合同义务而非附随义务,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停付款。乙方应在开票之日起7天内将发票送达甲方指定人员【 】,甲方指定人员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6.3.2 乙方在向甲方请款时,应根据甲方确认的付款数额开具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请勾选:***□普通)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若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且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提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乙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应当在开具发票、请款之前向甲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表。

若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乙方需同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6.3.3 乙方提供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开具、送达、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1)开具虚假发票的(如:***,开具伪造、变造的增值税发票);

(2)开具发票种类错误的(如:***);

(3)开具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的(如:***、发票号码、开票时间、金额、税率、税额等错误;字迹不清,压线、错格;项目名称不齐全;缺少发票专用章;备注栏遗漏填写等);

(4)因迟延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5)因开具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6)因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信息错误导致甲方不能认证、抵扣的;

(7)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未一并提供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或提供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上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

6.3.4 甲方若同时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凭证或记账凭证。甲方若丢失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之一的,可用另外一联复印件,无需乙方提供记账联复印件。

6.3.5 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从当期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了乙方的违约金、损失赔偿、代扣代缴费用等款项的,乙方仍应按扣除前的当期分包工程款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含税金额,在甲方支付违约金前,乙方应根据协议书第四条约定的增值税率或征收率,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6.3.6 违约责任

(1)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存在合同协议书第6.3.3款约定情形之一的,则甲方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直到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之日止。甲方拒收发票或暂停支付款项等行为,不视为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在甲方拒收发票之日起7日内重新开具或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甲方。若因甲方原因提供错误开票信息的,甲方应在拒收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正确开票信息。

(2)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合同协议书第6.3.3款约定情形之一的,除适用合同协议书第6.3.6(1)款约定外,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应付发票对应金额的【 】%或【 】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除外。

(3)若乙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合同协议书第6.3.3款的情形超过3次,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则乙方除按合同协议书第6.3.6(2)款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4)由于乙方的不规范涉税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税务局协查并给甲方造成涉税风险和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5)若乙方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甲方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均适用于本合同协议书中第六条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约定。

(7)乙方过程中开具发票的总金额不作为双方结算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确定。乙方开具的发票金额超过最终结算金额的,由双方后期对超开具部分的发票进行冲正处理。】

7.1 甲方按计划提供以下材料:【建筑储能柜体】。乙方限额领料,材料如超出甲方约定(如甲方无约定,则执行工程所在地相应定额标准),则超领部分由乙方全部赔偿,价格按甲方购买价格加价【10】%计取,在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在进出场时,乙方必须参与验收,否则,以甲方与供应商双方确认的数量为准。甲方供应的材料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货到后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办理领用手续,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乙方未参加验收的,视为同意甲方的验收结果。

7.2 乙方供料:***.1条约定甲方按计划供料外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零星材料、辅材、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主要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等】。费用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7.2.1 对于乙供材料,乙方负责原材料进场后的抽检和试验,在材料进场后,必须进行物资报验,报甲方进行复试,相关检测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甲方复试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7.2.2 乙方对自供材料的质量负责,材料品牌需在采购前向甲方报备,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证件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乙方除负责更换合格材料外,还应承担签约合同价【 】%的惩罚性违约金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2.3 对于乙方供应材料,若乙方拒绝提供,则由甲方代购,按照甲方购买价格加价【 】%从乙方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8.1 甲方提供机械:【 / 】

8.1.1 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派相关专业人员跟班操作、管理、维修、保养、保管,乙方不准擅自操作。甲方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的保养、保管。乙方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良好状态。施工任务完成后进行盘点、清理、刷油,并交还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8.1.2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在进出场时,乙方必须参与验收,确认数量及运行状态,否则,以甲方确认为准。

8.1.3 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拆除或维修、不同作业区因工期问题造成某作业区一定时间内无法使用甲方提供的大型机械而临时增加的垂直运输机械费、施工现场存在少量覆盖盲区情况,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自行解决物料搬运问题,甲方不补偿相应费用。

8.2 乙方提供机械机具:【除8.1条约定甲供机械之外的所有机械及机具、手头工具及劳保用品等均由乙方供应】,费用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8.3 安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乙方配备的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性能或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主管部门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另外安全防护用品外观、样式、规格、型号须符合甲方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现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包括三宝一器:***、安全带、安全网,漏触电保护器)及锁扣、钢丝绳由甲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代付代扣】。

9.1 甲方现场代表:【 】,代表甲方负责现场管理,但无权单独处理合同调价、付款、结算、借款、担保、融投资及除本合同外经济合同的签订事项,也无权变更或解除分包合同。甲方现场代表权限具体见甲方授权委托书。

9.2 乙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履行合同,负责施工管理、签署任何文件、处理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事务等,乙方承担乙方现场代表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

9.3 乙方指定下列账户为收款账户,甲方采用转账方式付款时,应支付至下列账户。如乙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15天以上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暂缓付款。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条款及承诺书等合同附件;

(3)中标通知书(如有);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图纸;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7)往来资料;

(8)甲方的招标文件;

(9)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及要求;

(10)乙方的投标文件(价格除外)。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中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型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约定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同上述排列次序,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1.1 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分包工作,确保分包作业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再分包,并按时足额向分包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11.2 完成总承包合同中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所有义务,并承担总承包合同中关于本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经济等连带责任。

11.3 按照甲方要求积极使用全国劳务实名制平台、相关方系统,并配置专(兼)职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维护,承认全国劳务实名制平台、相关方系统及手持终端系统相关文件及相关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11.4 乙方应当积极维护甲方名誉, ******联公司 名义发布自媒体作品,接受媒体、建设单位、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第三方的采访、调查、问询等,或通过其他形式发表言论。

11.5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5条规定,乙方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当包括乙方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签字等内容。乙方在甲方支付每笔工程款后【7】天内,需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后提交至甲方存档,如未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且未在期限内提交工资发放凭证,乙方需向甲方承担签约合同价【 】%/次的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原 ******联公司 名誉受损的,除应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甲方为恢复名誉而支付的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并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通过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公开向甲方道歉并澄清相关事实。

上述违约金及赔偿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中直接扣除,也可从任何一笔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对此知悉并同意,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叁年】,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保金的返还:***【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年,工程无任何质量缺陷,【 】天内无息支付。

如该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处理。如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维修义务,甲方可自行组织人员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的违约金,不足部分及因乙方拒绝维修导致额外的损失,甲方将继续向乙方追偿。

13.1凡因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地为深圳,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任何一方如欲通过争议解决条款第13.1条约定的方式解决,则必须先行向对方发出书面和解申请书,并告知对方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之事实及依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对方收到上述通知之日起3个月为双方和解期限。在和解期限内,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若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任何一方可采取争议解决条款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任何一方若未履行上述和解程序而直接采取争议解决条款第13.1条约定的方式解决争议的,需要向对方承担签约合同价【10】%的违约金;如一方出现上述情形,另一方提起反诉或反请求,则提起反诉或反请求的一方不承担违约金。”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合同订立地点:【 】

3.本合同采用下列第【(1)】种方式签订:

(1)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采用电子签章签署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一致认可在【中建科工电子签约平台】(网址:【https://ec.****.com:***/contract/index.html#/login】)使用电子印章签署合同为其真实意思表示,且确保在该平台注册时,使用的企业信息和个人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并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在该平台的合同签约流程。甲乙双方使用电子签章方式签署的合同,只有通过验证生效的电子原件具有法律效力, ******台公司 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电子合同打印版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如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愿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甲方现场代表:***:***

【签字】 【签字】

日 期:【 】 日 期:【 】


一般约定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建设单位:***,即整体工程开发单位。

1.1.2 监理:***。

1.1.3 甲方:***,亦为整体工程的总承包人。

1.1.4 乙方:***,即分包施工单位。

1.1.5 总承包合同:***。

1.1.6 整体工程:***工程。

1.1.7 分包工程:***。

1.1.8 签约合同价:***。

1.1.9 合同价款:***价款。

1.1.10 日、天:***“日”“天”均指日历日。

1.2 标准和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及规范、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标准及规范执行。

本分包工程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执行,乙方应对其提出的施工工艺承担全部责任。

1.3 图纸

1.3.1 甲方向乙方提供纸质施工图纸【 】套或电子图纸,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分期提供图纸。

1.3.2 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发出为使工程合理及正确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指示,乙方应执行该等补充图纸和指示,并受其约束。

1.3.3 乙方不能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挪作他用,乙方施工完毕需将纸质图纸完整交回甲方。

1.3.4 乙方应认真核查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义务指出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中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遗漏并在施工之前将发现的图纸上错漏及时通知甲方,避免造成损失,否则,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的职责未尽而导致的变更不予增加费用,建设单位和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增加的除外。

1.3.5 对施工图纸的保密要求:***、使用工程图纸、规范及其他构成分包合同的任何性质的或与分包合同相关的资料和信息,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转让、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乙方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1.4 联络

1.4.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令等文件,可通过【邮件、信函、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双方确认以下送达信息:

甲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

乙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

1.4.2 一方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文件的,文件到达对方邮箱即视为送达,送达时间为电子邮件到达对方邮箱地址时间;一方通过信函邮寄送达的,则信函寄出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或收件人实际签收日(以先到的时间为准)视为送达;一方选择直接送达的,则递交时视为送达,即使邮件邮寄至上述地址被拒收或无人签收。

1.4.3 双方承诺,因本协议的履行或争议解决,上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为有效的联系方式,各项通知均应当向上述联系、联系方式送达。在诉讼、仲裁中,上述联系人、联系方式亦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向上述地址的送达即为有效送达,即使发生拒收、退信等事件。

1.4.4 上述联系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在对方收到变更通知之前,对方当事人或者仲裁、司法机构已经向原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

1.5 保密

乙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甲方明确要求保密的其他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如乙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甲方

2.1 分包作业现场和工作条件

2.1.1 甲方于开始工作日期【 】天前向乙方交付具备分包作业条件的分包作业现场。

2.1.2 甲方负责提供分包作业所需要的分包作业条件,包括:

【(1)将作业所需的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必需的条件接至分包作业现场内,水电能源接驳点由甲方提供,由乙方在甲方现有的设备上接驳,水电接驳点与乙方设备连接的人工材料机械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施工用电用水由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及供水立管(乙方应充分了解本工程二级配电箱及供水立管接驳点,施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次布置二级箱及临时水接驳点);

(2)向乙方提供分包作业所需要的进入分包作业现场的交通条件;

(3)向乙方提供分包作业所需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乙方不得以地质和管网资料不准确为由进行索赔;

(4)完成办理分包作业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等手续,乙方予以配合,但涉及乙方需依法自行办理的手续除外。】

2.1.3 甲方的一般义务:

(1)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临设、工地出入口、标志的安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2)负责工程测量基准点的定位、沉降观测,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提供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3)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

(4)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负责有关工程会议,协调各协同单位施工中出现的矛盾;

(5)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6)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和验收;

(7)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工作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8)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分包报量及材料计划、进度计划等,并办理款项支付;

(9)负责施工现场的CI标准的设计、检查,监督现场各单位落实CI标准;

(10)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物)、古树名木、文物的保护工作;

(11)负责甲供材试件或试块的制作、保管、养护及送试工作,乙方配合。

2.1.4 甲方的特别义务:【 】

2.2 甲方现场代表

2.2.1 甲方现场代表负责现场管理工作,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2.2.2 甲方现场代表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不作为或不称职的管理人员,乙方应在【7】日内按照甲方现场代表要求予以撤换。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

乙方

3.1 乙方的一般义务

3.1.1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并履行以下义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1)按照合同、图纸、标准和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甲方指令、各类交底组织分包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并负责工作面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

(2)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工期延误等责任。

(3)履行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作有关的义务,但分包合同明确约定应由甲方履行的义务除外。

(4)必须配备完全胜任本工程及甲方要求的包括专职安全管理员、质量管理员等在内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劳动力调配、安全及职工生活安排等具体事项的具体管理;乙方管理人员出勤率每月不少于【25】天,若少于【25】天的,乙方应承担【 】元/人/天的惩罚性违约金;项目将对分包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考勤,缺岗的,乙方应承担【 】元/人/天的惩罚性违约金,乙方有义务立即将缺岗人员调整到位;所有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将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有效,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现一人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 】元,超过【 】人次,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且无履约能力,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5)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分包作业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挂靠和再分包。否则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签约合同价【 】%的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行政处罚等),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严禁在对外任何事务 ******联公司 单位名称或简称等字样的落款,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所有损失。

(6)参加甲方或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预审、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策文件及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手续。接受甲方、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各单位做好协调配合。

(8)负责完成本分包工程的有关施工方案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施工方案不作为结算及合同价款调整依据)。

(9)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要求,开始作业前【7天】提交主要工序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提交下期施工劳务计划、材料需求计划确保总工期的要求。

(10)乙方应配备具有与承揽工程范围相适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专职测量人员及经过校定且校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测量仪器,根据甲方提供的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具体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测量、放线、定位工作。

(11)对甲方的指令应迅速执行,如未按照甲方要求执行,除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外,须承担【 】元/次违约金。乙方在收到甲方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 】小时内仍未执行,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12)认真做好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工作,完整、清晰、详细准确地记录和积累资料,及时将符合甲方要求的完整的经济技术资料提供给甲方,并配合甲方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13)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罚款)。

(14)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理、堆放、装车工作,做到工完场清。乙方现场必须派专人负责乙方自行完成工作范围内施工垃圾的清理工作,并负责装车运输到甲方指定位置,必须做到每日工完场清。若乙方未做到工完场清,甲方将委托他人代为清理(清理产生的乙方材料丢失由乙方自负),清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付款时直接自乙方的应得款项中扣除。

(15)工程完工后,乙方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应及时清运出场,并负责清理本工程项目的标志、污斑、指印、油污和脏污等,达到交工前的清理标准。

(16)负责工作面范围内半成品、成品的保护工作,承担修复责任。参与交工验收,并负责修复质量缺陷,直至满足交工验收质量标准。

(17)建设单位对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均是乙方应履行的义务。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和执行甲方、建设单位、监理所提出的整改要求。

(18)如乙方认为甲方违约或存在乙方需要索赔的事项,应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及支撑资料,逾期视为乙方放弃索赔权利,将无权得到任何赔偿或补偿。

(19)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擅自停工,视为乙方违约,除承担停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另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停工超过【5天】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

(20)乙方现场必须派专人负责工人生活区保洁工作,如经甲方、监理检查不符合现场管理规定,乙方除限期整改外,须承担【 】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

(21)甲方另行分包的工程,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与其他分包穿插及配合施工。

(22)施工过程中按甲方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工作面、工人生活区、现场内外临时道路等进行清理,对模板、周转料具等分类整理、码放,迎接相关检查。若乙方未做到或无故拖延,甲方将委托他人代为清理,清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付款时直接自乙方的应得款项中扣除。

(23)配合甲方进行绿色施工管理。

(24)因施工需拆除安全防护装置或设施的,经甲方批准后方准实施,并在施工完成后负责恢复。作业面内存在交叉施工作业时,做好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本单位施工区域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置工作。乙方未做到或无故拖延,甲方将委托他人代为执行,期间因防护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产生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或损失在付款时直接自乙方的应得款项中扣除。

(25)乙方负责工作面范围内“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安装、维护工作。临时安全防护的标准需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及甲方要求。需安装定型化防护设施的,在其未安装到位前,乙方负责相应区域临时防护设施的安装。无甲方允许不得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范围内的防护措施,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6)保证施工中使用的各类中小型设备、移动式操作平台、临时消防器材、辅助设施或工具的安全性能,确保其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安全可靠。

(27)乙方施工中应杜绝“十项零容忍安全隐患”的发生,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并组织回复。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甲方有权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2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农民工工资分账制管理工作,工程款与人工费分开核算。乙方配合甲方进行项目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并报送甲方审核后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

(29)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乙方与其合作方的债务纠纷出现合作方向甲方追索情形,乙方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签约合同价【 】%或【 】元/次进行赔偿。

(30)乙方应与其雇用人员签订雇佣合同按时发放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所雇用人员工资。

(31)对于乙方所雇用的工人出现的伤亡事故或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伤亡或损失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费用。

(32)乙方应当清楚地预计到施工期间对外界可能产生的必需的不可能避免的干扰,并为此保证主动努力减少这些干扰对外界的影响,且应当积极主动与外界进行协调。

(33)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34)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乙方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5)乙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深化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乙方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承包合同的相关内容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

3.1.2 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和撤走进驻工地人员。私自调整进驻工地人员,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除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外,每发现一次处以【 】元惩罚性违约金。

3.1.3 乙方对甲方指令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指令后的【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逾期视为认可。

3.1.4 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及现场委托的负责人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乙方擅自更换前述人员,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乙方现场代表外出办事需向甲方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地的,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

3.1.5 乙方已知晓本合同的付款条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超出本合同支付条款以外的任何工程款的支付请求。

3.2 乙方现场代表

3.2.1 乙方现场代表代表乙方进行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签署文件和处理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事务等,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无条件接受现场代表的行为后果。

3.2.2 乙方现场代表必须保证长驻施工现场,并保证通讯畅通,乙方承诺甲方发现乙方现场代表通讯不畅通,乙方承担违约金【 】元/次,累计计算,同时,乙方代表需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会议、交底、教育等,如有事需及时请假,未经甲方允许擅自不参加,每次承担【 】元的罚款,累计计算。乙方的现场代表每月在工地不少于【 】天,每少一天,乙方应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累计计算。

3.2.3 乙方现场代表应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指示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无法与甲方现场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 】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3.2.4 乙方现场代表接甲方现场代表通知要求撤换人员后,立即将该人员调离现场,交回有关证件,未经甲方现场代表书面许可,不可再将此人员调入工地。否则,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3.2.5 乙方现场代表应是乙方正式聘用的员工,保证其代表权限无权利瑕疵。

3.3 乙方管理人员

乙方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一份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详见附件4)。在合同签订时提供项目现场代表、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及工资发放凭证,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及岗位证书复印件,其中养老保险及工资发放凭证在合同履行期间每季度提供一次且确保真实、有效,直至合同履行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独立、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2)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

(3)其他【 】

履约担保的金额:【 】。

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 】天内,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进度款不予支付。

履约担保的退还,按照【 】执行:

(1)履约担保自分包工程完工后【 】日内退还。

(2)履约担保按照工程节点分期退还。

(3)其他方式。【 】

当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而发生违约行为时,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因违约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金额,甲方有权无条件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及相关损失并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在接到上述通知后【7】天内将履约担保恢复到原金额。当乙方需承担的违约金及造成甲方的损失金额超出履约担保金额时,甲方有权就超出数额向乙方追偿。

履约担保有效期的延长:***,乙方应保证履约担保持续有效。若分包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则乙方应在履约担保期满前【28】天内延长履约担保的有效期,直至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分包作业人员

4.1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乙方应当与分包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工人进场前将劳动合同报甲方备案。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工人工资约定内容要便于计量和支付。

乙方应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办理劳动备案;要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同时,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分包作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情况、出勤情况、人员变动情况书面记录及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除上述书面记录用工行为外,乙方承诺在本工程不存在其他劳务用工行为。

若发现乙方未与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或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真实,乙方承担【 】元/人次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行政处罚等),乙方同意甲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意外伤害保险缴纳后,乙方须将保单原件扫描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留存;乙方为每位劳务工人提供的意外伤害**0万元 。如乙方未购买保险的,甲方有权代为购买,并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关费用。

4.2 支付分包作业人员工资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门禁制度,为每个劳务工人办理门禁卡(人脸识别),每次进出施工现场刷卡/刷脸考勤。乙方在支付工人工资时,应以甲方门禁系统考核结果作为依据编制表格,发放工资。乙方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每月按时足额支付分包作业人员工资并支付法定社会保险,分包作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于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支付劳务工人工资的回执单。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工程款。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分包作业人员工资,出现经济纠纷事件,干扰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及时解决。经甲方催告(包括口头催告)后半天内仍不履行义务,在第三方证明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下甲方可行使特别付款权,使用未付工程款代乙方支付工人工资。乙方同意支付金额参照甲方考勤记录和工资标准。甲方可通过银行打入工人工资卡或者现场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认可银行打款记录或者现场领取签字记录作为甲方代付依据。如甲方代付的金额超出本合同项下甲方应付乙方的工程款,甲方有权从其与乙方签订的其他经济类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乙方未如期支付分包作业人员工资及法定社会保险费用,导致分包作业人员投诉、上访或引发纠纷的或影响甲方及甲方项目正常工作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承担【 】元/次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3 分包作业人员管理

4.3.1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应当包括分包作业人员数量、工种、进场时间、退场时间以及劳务费支付计划等,劳动力安排计划应当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4.3.2 乙方应当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符合本合同分包作业要求的分包作业人员投入工作。

4.3.3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分包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保证人证合一,否则甲方有权禁止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分包作业现场,并对乙方处以【 】元/人次惩罚性违约金。

4.3.4 甲方要求撤换违章作业的分包作业人员时,乙方应当立即撤换。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承担违约金【 】元/人次。

4.3.5 乙方应当对分包作业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场管理、登记造册管理、工资支付管理以及各种证照的办理。乙方在进场前提供所有人员花名册,并提供:***、暂住证、健康证、上岗证等复印件,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3.6 乙方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执行工程所在地建筑企业用工的有关规定。

4.3.7 乙方任何危险作业活动必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准实施。

作业安全与环境保护

5.1 作业安全

5.1.1 乙方应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的,限【3】日内改正,逾期没有改正的,每缺少1人,每天承担违约金【 】元;甲方、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地点由甲方指定,甲方每月对乙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及工作质量进行考核,缺勤费用及违约金从当月工程报量中予以扣除。

5.1.2 乙方应明确拒绝甲方违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的指示。

5.1.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5.1.4 乙方应遵守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标准、规程、规范。

5.1.5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5.1.6 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5.1.7 乙方应在所招用农民工进场前组织对农民工的进场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及上述有关内容,要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并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并配合甲方项目部做好入场教育。

乙方每日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

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安全教育的监督,并配合甲方自行组织的教育活动开展。

乙方班组长应参加甲方组织的周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

5.1.8 乙方随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安全措施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并按照甲方要求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到人。

5.1.9 乙方要配合甲方落实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可能涉及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每日组织班前安全教育活动、“行为安全之星”评选等管理制度或措施。

5.1.10 乙方需严格落实十项“零容忍”安全隐患及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甲方关于重大危险源管控的相关要求,遵守重大危险源管控流程,做好危险源日常管理。

5.1.11 若乙方未执行1.****.1.10的任一约定,每发现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元惩罚性违约金。

5.1.12 如在本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做出书面记录或影像资料,重大事故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如因乙方未及时报告,导致甲方被行政部门问责或被连带起诉,每发生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全力出人出资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支付抢救、医疗、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做好受害方安抚工作。若乙方不及时支付费用,在任何第三方证明下,甲方可先行垫付,该费用从应付款项中扣除。且每发生一次按垫付数额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2 职业健康

5.2.1 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安排分包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证其雇佣人员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

5.2.2 如果甲方提供住宿,则甲方应为乙方雇用的分包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临建板房。甲方应按工程所在地行政管理机关的标准和要求对分包作业人员的宿舍和食堂进行管理。

5.2.3 乙方应按照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暂住证等一切所需证件。

5.3 环境保护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分包作业现场环境。对分包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符合甲方的环境管理体系目标和要求。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关于分包作业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乙方应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分包作业暂停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5.4 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和CI标化工地标准,确保现场管理达标,创造标化工地。

(1)按甲方的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

(2)按标化工地要求完成场地硬化覆盖,设置标牌,做好现场美化,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整洁。

(3)乙方进场后,派专人负责工作面及生活区卫生清理工作,并将垃圾清理装车运输到甲方指定位置满足甲方项目管理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完成此项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理、堆放、装车工作,做到工完场清。

(4)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服装,由甲方统一提供样式,或由甲方统一订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做好生活区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按甲方要求设置消防设施,负责自用部分消防设施的费用。乙方负责该消防设施的维护、保管,损坏照价赔偿。

(6)因乙方原因文明施工、标化工地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

5.5 绿色施工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绿色施工的规定、标准和要求,定期对自有管理人员及劳务工人进行绿色施工法规、技术知识培训等,并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

乙方应按照相关行政管理规定,建立绿色施工组织架构和绿色施工管理体系,设专人负责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真正做到“四节一环保”即:***、节能、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

(1)建筑余料应合理使用:***,如混凝土用于制作路牙石,预制过梁等,钢筋制作马镫,定位筋等;

(2)板材、块材等下脚料和撒落混凝土及砂浆应科学利用:***;

(3)混凝土养护和砂浆搅拌用水应合理,应有节水措施:***措施;

(4)管网和用水器具不应有渗漏:***;

(5)对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和主要耗能施工设备应设有节能的控制措施:***,避免造成能源浪费;

(6)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明令淘汰的施工设备、机具和产品不应使用:***生产工艺;

(7)应采用节能型设施:***、小型机具、照明灯具等应采用带有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

(8)临时用电应设置合理,管理制度应齐全并应落实到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

(9)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的施工机械设备:***设备;

(10)施工机具资源应共享:***,塔吊、加工厂等要充分考虑多区域共同利用;

(11)应定期监控重点耗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情况,并有记录:***、施工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要单独安装电表;

(12)建筑材料的选用应缩短运输距离,减少能源消耗:***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13)应采用能耗少的施工工艺:***,节能降耗。如采用逆作法等,降低扬尘及噪音、减少材料消耗、避免使用大型设备能源;

(14)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做到均衡施工、流水施工。特别要避免突击赶工期造成的无序施工、人力物力财力浪费等现象。

作业期限及进度

6.1 分包作业方案

6.1.1 甲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分包作业过程中,施工组织设计修订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6.1.2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修订分包作业方案,分包作业方案应包括施工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施工方法及工艺技术、各项管理计划(绿色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成品保护等)、应急预案等。乙方应于开工前【7】天提供分包作业方案。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作业方案,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进度款。

6.2 开始工作

6.2.1 分包作业准备

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如下分包作业准备工作:

(1)甲方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2)乙方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分包作业方案,组织分包作业人员。

6.2.2 分包作业通知

合同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分包作业所需的许可。甲方应在计划开始工作日期【7】天前向乙方发出分包作业通知,作业期限自分包作业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算。

6.3 作业期限延误

6.3.1 工期顺延

合同履行期间,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建设单位书面认可的工期延误;

(2)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施工,并经甲方【创新研究开发院】书面确认。

6.3.2 工期顺延的申请

当第6.3.1款所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要求延期的通知,并在前述事件结束后【5】日内提交详细报告。逾期未提交要求延期的通知或详细报告,则视为乙方放弃索赔工期的权利。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出要求延期的通知或提交详细报告后的【14】日内,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顺延工期的资料或确认顺延工期的天数。若乙方未在【5】日内补充要求的资料,则视为乙方放弃索赔工期的权利。

6.3.3 节点工期

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工期编制节点工期,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节点工期要求组织施工,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节点工期。

6.3.4 因甲方原因导致作业期限延误

因甲方原因未按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按实际开始工作日期顺延作业期限,确保实际作业期限不低于合同约定的作业总日历天数。

6.3.5 因乙方原因导致作业期限延误

因乙方原因造成节点工期或者分包合同工期延误的,乙方承担签约合同价【 】%/天的逾期违约金,如发生节点工期延误,逾期违约金于当期进度款扣除,乙方采取赶工措施满足计划工期节点后,经甲方确认后返还。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后,不免除乙方继续完成分包作业及整改的义务。如果节点工期延误超过【 】天或分包合同工期延误超过【 】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

6.4 分包作业暂停

由于政策变化、扬尘治理、不可抗力以及建设单位或甲乙双方原因等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连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进场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甲方应为乙方撤出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做好已完工程的结算,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款。

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甲方向乙方发出复工通知后,乙方应按照复工通知的要求复工,乙方应当无条件复工,超过【15】天乙方仍未复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在乙方没有全面履行完此分包合同义务之前,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解除,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与甲方协商,解除或调整分包合同的内容,乙方及时做好已完工程的结算。无法施工的剩余分包内容工程,乙方放弃主张可得利益等权利。

6.5 工作配合

6.5.1 乙方按约定完成分包作业,必须由甲方或甲方的其他分包方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协助乙方获得该其他分包方的配合。

6.5.2 甲方或甲方的其他分包方的工作必须由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予以配合,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 】元/次的违约金。

机具、设备及材料供应

7.1 机具、设备和材料供应计划

7.1.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之日起【14】天内,向甲方提交机具、设备、材料供应计划。供应计划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运入场地。

7.1.2 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应在安装调试完毕,确认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在进出场时,乙方必须参与验收。

7.1.3 甲方提供的材料在进场时应由乙方负责验收,如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如果乙方再行提出其他要求,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期限均由乙方承担。

7.2 大型机械、主要材料和周转性材料

大型机械、主要材料和周转性材料供应具体详见协议书中约定。

乙方材料验收人员需提供乙方单位的授权委托书,此委托书由甲方保存。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分包作业范围内工程专用,乙方不能挪作他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施工节余材料,废旧材料、边角余料由乙方负责回收至指定地点,归甲方所有,若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送回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将以采购价上浮【 】%的价格调拨给乙方,或由乙方承担甲方自行收回所使用的机械、人工等费用。

甲方供料由乙方按进度计划提前【20】天报材料进场计划,甲方按审定的计划供应。因计划不及时、不准确,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7.3 低值易耗材料和小型机械

低值易耗材料和小型机械供应,详见协议书中约定。除甲方供应外,分包作业所需的其他低值易耗零星材料及小型机械,均由乙方自行提供。

7.4 乙方的保管义务

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机具、设备、材料,并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机具、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情况,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保管不善、不合理使用造成机具、设备、材料丢失、损毁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作业期限延误等责任。

7.5 甲方供应设备、材料的合理损耗

甲方提供设备及供应材料,乙方本合同约定损耗的范围内对设备、材料进行合理使用。超出约定损耗率范围之外的设备、材料用量,由乙方全部赔偿,价格按甲方购买价格加价10%计取,在进度款中扣除。

分包作业变化

8.1 分包作业变化的情形

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分包作业范围。由乙方擅自变更或未按照甲方设计变更通知进行施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2 分包作业变化的通知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乙方应依据自己的专业性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应向甲方提交合理化建议说明,说明建议的内容、理由以及实施该建议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甲方批准的,甲方应及时发出变更通知。

8.3 分包作业变化估价

8.3.1 分包作业变化估价原则

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③合同中既无可执行的,又没有类似参照执行的,由乙方报送费用,甲方审核确认。

8.3.2 分包作业变化估价程序

当分包作业变化且合同中没有相应实物的合同单价或者其他原因造成需要办理经济签证时,严格按照甲方程序办理签证。

【/】

8.3.3 变更费用的支付

合同外的增减部分在依据充足情况下,随中间进度报量一并提交。签证金额的支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8.4 分包作业变化引起的作业期限调整

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加,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合同价款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变更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5 临时性用工劳务

临时性用工劳务是指未包括在合同约定的分包作业范围之内的零星用工。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临时性用工劳务的,甲方应当提前向乙方发出指示,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按时组织分包作业人员进场。临时性用工结束后,乙方提交结算时应提供所涉及全部工人的工人工资付清证明资料及承诺书,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如发生工人工资纠纷,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分包作业价格调整

本合同分包作业价格由乙方根据自身企业情况确定,包干单价是乙方结合图纸、现场条件、招标文件及附件合同、国家现行的材料工艺标准规范、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总承包合同等综合进行理解所确定的单价,已考虑一切风险因素。任何情况下,乙方在投标前已勘察现场及熟悉施工图纸等,实际施工时不能以对现场或图纸不熟,或者以清单未描述或内容描述不全面等为由要求调整合同单价,也不因施工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政府收费、政府政策性调整等因素造成价格的变动而要求调整单价,且乙方已综合考虑由于甲方或建设单位图纸变更对合同单价造成的影响,及由于甲方要求施工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对招标工程量及合同总造价的影响,综合单价(含税)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应诚信履约。如出现乙方要求增加任何费用的情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分包工程签约合同价的【 】%处以惩罚性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此造成的影响由乙方自负,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价格形式

详见协议书中约定。

分包作业计量与支付

11.1 分包作业的计量

11.1.1 计量原则和计量周期

分包作业工作量计算规则详见合同协议书。

11.1.2 计量程序

(1)乙方每月【 】日向甲方上报已完工程量计算书,并填报《分包报量审核报告》,并经甲方项目商务部审核后仅可用于支付工程进度款,不得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2)乙方每月报量中的安全措施费,可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单独计量,由项目安全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安全总监、商务经理、甲方现场代表进行审核,按乙方实际投入情况计取费用。

(3)如分包计量超过签约合同价【 】的,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签订补充协议,增加部分不予计量。

11.2 合同价款支付

具体支付比例及支付方式详见协议书中约定。

验收与交付

12.1 分包作业质量

12.1.1 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分包作业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作业规范要求的,乙方的分包作业还应当满足甲方的作业规范要求。

12.1.2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实施的分包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分包作业质量,并对存在的质量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当及时完成整改。

12.2 参加检验与验收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指示,参加与其分包作业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并承担相应部分的整改责任。

12.2.1 质量检查:***,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并按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12.2.2 隐蔽工程验收:***,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在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返修自检,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返修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剥露和开口及恢复,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12.2.3 交工验收:***,经初验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由甲方约请建设单位验收,经验收合格,评定质量等级。交工验收书签字后,办理工程移交。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再通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

12.2.4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建设单位的指令之间有差异和不一致的,乙方应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严者为施工依据。

12.3 完工日期的确定

12.3.1 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后,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分包作业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本分包工程完工日期。

12.3.2 总包工程竣工且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的,视为乙方的分包作业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12.4 分包作业整改

甲方与建设单位间的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表明分包作业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整改,作业期限不予延长,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全部损失。若乙方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单后【24小时】内未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此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以【 】元惩罚性违约金。

12.5 分包作业交付

分包作业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示及时将该分包作业交付甲方,不得以双方存在争议为由拒绝将该分包作业交付甲方。

分包作业结算与支付

13.1 结算的申报

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根据要求向甲方申报完工结算资料(包括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同时提供变更通知单、工程签证单、乙方自购主材确认单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等依据。

13.2 结算的审核

13.2.1 除合同协议书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以下期限内(以后到者为准)完成对乙方结算资料的审核,并由双方签署《完工结算审核报告》(结算书):

(1)甲方收到乙方的结算资料后【 】天内,或者

(2)在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结算资料审核之后的【 】天内。

双方特别约定:***对乙方结算金额的确认,最终需以甲方盖章确认的《完工结算审核报告》为准。

13.2.2 结算审核报告应当扣减以下金额:

①施工所需水、电费用。

②地方各种政策性收费:***。

③乙方承担的各项罚款及违约金。

④乙方施工的安防用品、工作服等,以实际领取数量及甲方采购价为准(如有)。

⑤甲方根据合同应当扣除的其他款项。

根据本条应扣减的项目,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根据争议解决办法解决。

13.2.3 甲方项目部收到结算资料后进行初审,项目部审核完毕后报甲方总部(或总部授权的结算部门)审计。若乙方所报结算价的审减率在5%-10%(含5%)的,乙方承担被审减额的【5】%的违约金,若审减率超过10%(含10%)的,乙方承担被审减额的【10】%的违约金,审减率在20%以上(含20%)的,乙方承担被审减额的【20】%的违约金。

13.3 结算的异议

13.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完工结算资料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乙方应提交修正后的结算资料。

13.3.2 乙方对甲方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 】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甲方据此进行核实,经甲方核定后的计量结果为最终结果。若乙方不认可甲方核定的最终结果的,有异议部分按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若乙方未在接到审核结果后的【14】天内提出异议的,即视为确认甲方的审核结果,并作为双方的最终结算金额。

13.3.3 乙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甲方催促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并确定双方的最终结算金额,该结算金额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无权再提出异议,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负。

13.4 结算款的支付

除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后的【 】天内,以后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价的【 】%,同时扣除乙方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质保金:

(1)工程经建设单位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办理竣工备案;

(2)双方完成确认《完工结算审核报告》;

(3)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13.5 其他

13.5.1 乙方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行施工部分安全、质量或其他问题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在过程中签发的涉及经济问题的罚款单或联系单,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该费用。

13.5.2 乙方提交甲方的月进度报量结算书及最终结算书须资料详实、数据准确。乙方提交最终结算书时,应当提供所有工人工资付清证明资料及承诺书作为附件,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13.5.3 若乙方拒绝甲方的工作安排,只选择部分施工的分项进行施工,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对已施工部分按照【70】%与乙方进行结算。

违约

14.1 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相应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并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14.2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4.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达不到甲方要求(包括履约能力、工期等任何约定),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之日,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如拒不退场,按照【 】元/天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如果发生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情形,则自甲方向乙方约定的通信地址或电子邮箱发出通知之日,双方合同解除。

14.4 因乙方原因未达到甲方要求的【市级/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安全文明工地建设参照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标准验收,用工等费用已包含在乙方报价中。

14.5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解除,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有关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4.6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该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招标平台云筑网(https://www.****.cn/)中】完成工程量的填报,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每次扣除【 】元作为违约金。

14.7 如乙方放弃工程,或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按照合同履行其义务的意向;或不能有效管理,难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将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甲方均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4.8 若乙方的供货商、员工、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给甲方造成媒体曝光、工人上访、聚众闹事、被政府相关部门通报等负面影响,乙方应承担签约合同价【 】%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14.9 本合同所确定的承包范围的工作内容,乙方应无条件完成。如因乙方原因某部分施工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另作发包,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完成部分合同造价的【 】%作为违约金。

14.10 本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交叉施工时应注意现场的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上道工序应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下道工序要注意保护上道工序的成品和半成品。任何交叉作业中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出于恶意行为而导致的返工、返修、工期延误等损害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

15.1 本合同所定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15.2 乙方认为某一事件已构成不可抗力并影响其正常履行义务,则此事件发生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逾期提出的甲方不予认可。不可抗力持续发生,乙方应每日报告一次受害情况,直到不可抗力结束。甲方应对受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害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2.1 因不可抗力,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自身的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停工等造成的损失;

15.2.2 工程自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伤亡、工程清理维修费由乙方配合甲方与建设单位协商处理;

15.2.3 在得到建设单位/监理对整体/分包工程的工期顺延许可后,分包工程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5.2.4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5.3 因单次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 】天或累计超过【 】天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就已完工程的计量、验收、估价、以及结算与付款等善后事宜达成补充协议。

保险

16.1 乙方应办理的保险

16.1.1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进场施工前【 】天为其履行合同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为其在施工现场的全部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运至施工场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应对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现场的全部雇员的人身安全及自有机械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

(2)乙方雇用的任何员工或其他人员的任何意外事故或伤害所引起损失由乙方承担。

16.1.2 乙方应保持保单的有效性,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本分包合同履约期间,妥善保存此保单及保险费付款收据,并在甲方要求的情况下立即向甲方出示投保单和保险单。如果乙方未按约定办理上述保险且在甲方提醒后仍未办理,甲方可代为办理保险,并从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16.1.3 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合同价款中,乙方自行缴纳。

16.2 保险事故的处理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方和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配合索赔

17.1 甲方根据总承包合同向建设单位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出示相应资料。

17.2 在分包作业实施过程中甲方认为可以根据总承包合同向建设单位提起索赔的,主张追加付款和(或)延长作业期限,乙方应予以配合,否则将承担甲方的损失。

17.3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出示的相关索赔资料及建设单位的回复意见等均不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

合同解除

18.1 分包合同解除事由

18.1.1 如乙方出现以下违约行为,甲方可发出书面指令要求其立即纠正并承担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1)在竣工之前,没有合理原因,完全搁置工程停止施工;

(2)拒绝执行甲方要求其修补缺陷或更换不适用的材料和(或)物品等的书面通知;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4)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或分段工期内完成分包工程或其中任何区段的工作;

(5)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分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6)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行为。

18.1.2 如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指令后仍继续18.1.1中的违约行为,或该违约行为再次发生,甲方可选择行使如下权利:

(1)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分包合同;

(2)将分包工程中的部分内容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相关费用由甲方从分包工程价款中扣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额外成本由乙方承担。

18.1.3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甲方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总包合同解除时,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分包合同同时无条件解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18.1.4 如果乙方发生破产、解散、关闭等已不能实际履行分包合同义务的情形,甲方可在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分包合同。

18.1.5 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全部分包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时,甲方、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18.2 分包合同解除后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如因本合同第18.1.1条款约定的解除情形发生,甲方和乙方应具有以下权利和责任:***

(1)甲方可雇佣其他单位进行并完成分包工程;

(2)分包合同解除后【 】天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用于本分包工程的任何材料、设备和其他物品的采购供货协议和租赁协议等转让给甲方或乙方的继任者;

(3)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建筑施工图纸和全部相关资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4)当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须从现场拆除或撤出属于乙方的或由其租赁的任何临时工程、机具设备、材料和货物时,乙方应按照要求执行。如乙方未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照要求执行,甲方可自行拆除(但不对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并有权变卖或处理任何上述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在扣除因乙方违约造成的工程损失费用及处理此类财产的费用后,将剩余金额返还乙方。

(5)分包合同解除后【 】日内,乙方自身的劳务人员或其劳务分包的全体人员应退场,未撤场人员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补偿甲方因分包合同解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7)分包合同解除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和结算协议供甲方审核,结算应根据甲方签字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单中确定的单价进行计算,计算时间应截至分包合同解除之日。一旦工程竣工并在甲方对工程结算核准后的合理时间内,甲方应确认因乙方原因导致分包合同解除而给总包工程带来任何直接、间接损失和损害的费用金额。如果此金额加上在分包合同解除前已付给乙方的金额超过在分包合同解除时应付而未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额时,其差额作为乙方对甲方的负债,由甲方从乙方提交的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予以扣回,不足时,仍可索赔;如果此金额未超过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额时,其差额应由甲方按分包合同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

知识产权

19.1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9.2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9.3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9.4 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并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

其他约定

20.1 本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及数量为暂定,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承包人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增加或减少分包人的施工内容,分包人必须服从承包人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现场施工进度,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20.2 本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以施工现场建设单位最新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为准,已综合考虑非甲方自身原因的工期延误。

20.3 本合同已考虑各类极端不利天气、交通管制、疫情及隔离、政府禁令等对工期产生的影响,乙方承诺不因此类原因提出任何有关的工期和费用索赔。

20.4 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分包合同内同一子目或子项,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价格的,按照价格低者执行和结算。

20.5 根据合同条款6.3.1甲方对乙方工期顺延的,甲方不进行任何费用补偿。

20.6 签约合同价已综合考虑合同条款6.5因工作配合产生的影响和相关费用,乙方不得就此再向甲方索赔。

20.7 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工程款。乙方同意甲方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信用证、保理等支付方式。

20.8 如果乙方拒收或收到甲方发出的有关函件、工作联系单等后【3】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即视为乙方认可函件、工作联系单等之内容。

20.9 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均不得擅自停工。

20.10 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及现场委托的负责人。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后,每更换一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惩罚性违约金。

20.11 不可抗力发生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建设单位不承担部分由乙方承担。

20.12 结算定案后,乙方应提供结算值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可拒绝付款。若建设单位与甲方办理结算时,针对本分包工程进行审减,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同比例审减。

20.13 如乙方与下属工人或班组发生工程款、人身损害纠纷等,经甲方通知不予积极配合处理或者达成和解后不按时履行的,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参与后期工程投标、停付任何应付工程款项。

20.14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人,乙方不得擅自将对甲方的债权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出让;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以上费用甲方可以在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向乙方主张,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0.15 【乙方应按中建科工创新研究开发院相关流程配合甲方开展具体工作。】

附件1:***

附件2:***(乙方)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附件7:***

附件8:***


报价表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特征描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

金额

备注

1

电缆


m

815




2

电缆头


50




3

通讯电缆


m

350




4

配电房接入


1




5

桥架制作


m

20




6

配电柜改造


1




7

电缆铺设


m

815




8

通讯电缆铺设


m

350




9

重复接地


m

190




10

电气调试


1




11

设计、出图


1




12

储能箱安装


1




固定总价(含税):



授权委托书(乙方)

【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 ******的公司 ,其注册地址在【 】。【 】(身份证:【 】)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本公司作出的决定并依据本文件,谨郑重任命【 】(身份证号:【 】)为【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我单位的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负责【 ******限公司 】承建的【 】工程的合同履约。具体权限包括:

1、与贵司之间的日常往来文件和信函的签收、发送;

2、本项目的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等方面的工作;

3、签收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进度计划、技术方案及其变更、阶段验收、施工图纸、试验检测等,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

4、签署本项目的工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报量、付款申请、过程签证、最终结算等,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

5、对贵司发出申请、通知、回复等;

6、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行为。

代理人无权对外担保,不得转委托。

本公司郑重声明:***活动所产生的后果,本公司愿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代理人超越上述授权所从事的民事行为,除本公司明确以书面形式确认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 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授权委托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满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日期:***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职责权限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备注:

1.上表所列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更换,甲方对上述人员进行现场考勤。

2.上表所列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均有权代表乙方签署往来函件,履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

日期:***


项目廉政合同书

承包人(全称):【 ******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方对建设单位的承诺,高效、优质共同完成施工任务,争创优质工程,保证合同双方能够高效廉洁地履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廉政合同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党和国家、工程项目所在省、市、区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政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教育活动,积极宣贯“合规诚信 自律清正”的廉洁从业核心理念,加强廉政教育。

3.加强相互监督,发现对方有违反廉政合同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为乙方多结算工程量、多签证、多付工程款等,并向乙方索要或接受贿赂、回扣、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

(2)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健身等活动;

(4)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5)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的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提供的方便;

(6)向乙方介绍或推荐配偶、子女、亲属参与的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

(7)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机具设备等;

(8)因乙方拒绝本人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为多结算工程量、多签证、多收工程款等,向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卡)、贵重礼品;

(2)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安排甲方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娱乐活动及带有黄、赌性质的娱乐活动;

(4)为甲方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或者亲友介绍从事与甲乙双方工程有关的工程分包及材料设备、周转工具的供应、租赁等经营活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的行为,由甲方纪委查处,追究相应的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实名举报的,甲方要立即调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报复事件发生。

2.如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书的行为,甲方视情节对乙方处以签约合同价0.5%—1%的罚款,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另需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工程分包资格。

第五条 甲方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部【 】。

第六条 本廉政合同书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合同同日生效,至甲乙双方工程合同履约完止。

质量保修书

承包人(全称):【 ******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工程(下称“本工程”)的正常使用,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的分包工程签订本质量保修书。

一、质量保修期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不少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保修书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其中:

1、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厨房、卫生间、地下室、外墙面、门窗框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工程项目的防渗漏的质量保修期为5年;

3、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

5、供热系统的质量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系统的质量保修期为2个供冷期;

6、室外道路、地下污水管道等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

7、其他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

若总承包合同或法律法规对分部分项工程有更长的质量保修期规定,则乙方应以较长的质量保修期为准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在质量保修期内,若某项经过维修,则该项的质量保修期自其维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若某项经过多次维修,则该项的质量保修期自其最后一次维修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保修范围

1、乙方承担保修责任的范围包括其依据本合同(含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所承接的施工项目和所供应的全部物料。

2、除建设单位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外,分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责任范围。

三、保修费用

1、分包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2、由于分包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建设单位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保修义务,或者履行保修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甲方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以及连带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4、乙方应当遵照甲方发出的维修通知,具体负责维修工作。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怠于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维修,乙方应承担全部费用;每出现一次前述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5000】元违约金。

四、保修处理时限

1、分包工程出现影响本项目正常使用的质量问题时,包括但不限于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和线路故障,乙方承诺在收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12小时内完成维修。

2、发生其他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48小时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五、其他约定

1、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甲方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甲方和建设单位协商提出维修方案,由乙方负责实施。

2、每次维修完毕后,乙方应填写维修单交甲方、建设单位签字验收。

3、质保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自行或另行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费用、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修金或其他应付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仍可向乙方追偿:***

1)接到报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明示或暗示拒不履行保修义务的;

2)无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履行或未完成保修义务而又不能提供解决方案的;

3)紧急情况下,不履行保修义务,将严重影响生产或生活的;

4)对同一位置或部件经过三次维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的;

5)因现场保修人员的服务行为引起投诉的;

6)乙方破产或丧失相应资质,而又不能提出解决方案的;

7)出现其他违反本保修书及合同约定保修义务行为的。

4、无论工程质量问题是何种原因造成的,乙方均应在接到通知后,进行维修。经判定,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合理的材料及人工费用。

5、乙方同意在质量保修期满后至本工程有效使用年限内,按甲方的要求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格收取费用。

6、本质量保修书中约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各种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和委托整改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或从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如质保金金额不足,甲方有权继续要求乙方承担(包括从其他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或是直接向乙方追偿)。

本质量保修书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日生效,至分包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

承包人(全称):【 ******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和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就【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等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安全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现场所有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有培训记录和登记;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有火灾危险的,要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对不接受培训、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经审查有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或清退出现场。

3.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现场各栋号、分包、外包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各工种和各区域、层段等各级别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级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对重点工种人员如电气焊人员、防水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建立档案。

4.严格落实有关运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做到“四不动火”。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用火操作前,须对乙方电气焊工作业人员以班组或分包为单位进行用火操作交底,对乙方填写的《动火作业审批表及动火证》,由甲方项目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开具当天动火证。开具动 ******方公司 管理手册要求,其他人员代理应有书面委托;开具动火证时应严格把关,根据施工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防火措施。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必须要求乙方和有关作业人员配备接挡工具,并在动火证上注明具体要求和措施。

5.负责对乙方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的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水作业及材料存储进行审查、批准和监督、检查。做到工程内不设置宿舍和住人,不做仓库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可燃材料;对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负责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制定整体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7.定期召开施工现场安全会议,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有针对性地部署做好施工各阶段的防火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施工现场的有关消防安全问题。

8.发生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调用乙方的相关人员及物资。

9.积极配合各级消防监督检查机关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法规和总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所属施工区域、生活区宿舍、办公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火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义务消防队伍。负责在施工现场内,按有关规定设置、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消防应急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员花名册及特殊工种的证件复印件及有关资料,在本施工区域内,尤其是重点部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灵敏有效。

3.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操作前,必须到甲方用火审批部门办理动火证,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应确保高层、外檐和孔洞周围作业对电气焊割产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挡和封堵措施,并避免与易燃危险性作业同时交叉进行;要清除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灭火用水,设专人看火监护。禁止非焊工进行电气焊操作。

4.负责对本单位在施人员进行消防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教育;进行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对施工现场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术特性,经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5.工程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乙方有权拒绝。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和库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围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褥子等大功率电热器具。乙方使用或存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和登记,并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准许使用和存储。

6.负责所在施工区域及所属生活区宿舍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保证所施工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器材等配置到位、完好无损、灵敏有效,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并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指令。

7.落实日检及周检要求,进行自我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各种违章用火、用电和违章操作行为,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消除消防隐患。

8.积极配合、服从各级消防机关、部门及甲方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对于查出的防火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甲方备案。

9.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迟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10.因乙方责任造成火灾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乙方认真执行甲方项目部的消防要求,如有违反规定的按甲方安全奖罚制度处罚。

本协议作为合同一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到退场协议终止。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承包人(全称):【 ******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 ******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有关规定,就【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制定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2.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备案。

3.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6.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允许上岗作业。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3.保证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4.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对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6.配置满足施工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经主管部门鉴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的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全责。

三、争议解决方式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四、双方有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设施(配电箱、电缆线、电器配件)等,必须报甲方项目部物资部、安全部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严禁使用。

本协议作为合同一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到退场协议终止。

承 诺 书

【 ******限公司 】:

我公司参加贵司【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机电系统合作研发】工程投标并已中标,为更好地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我公司承诺如下:

1.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的法规、政策及总承包单位规章制度,依法进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2.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经双方签字(章)认可,合同文本同时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3.我公司对员工实施实名制管理,做好工人的基本信息采集和考勤工作,并及时报总包项目部。

4.我公司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

5.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包括现场施工工人及劳务用工、农民工等所有用工,以下均简称“员工工资”),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决不拖欠员工工资,每次发放员工工资经员工本人签字。

6.接受贵司的监督与管理。执行贵司对用工和员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员工工资保障基金,做好员工工资支付工作。并将员工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报送总承包方。

7.在有条件的地区,委托总承包方在银行开设“工资专户”,建立工资卡,由银行代发员工工资,将员工工资直接打入员工个人卡中,并接受总包方对“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8.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员工工资。

9.若拖欠员工工资,贵司有权直接终止分包合同,并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

10.我公司严格遵守总承包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贵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我司根据贵司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按照总承包方规定要求,按照实名制要求做好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办理门禁卡,无门禁卡的人员,贵司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

1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因建设单位、政策性因素、不可抗力、瘟疫等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或工期延后,我公司不向贵司提出索赔。

13.我公司从贵司收取的工程款首先支付工人工资,并每月将发放的劳务人员工资回执单上报贵司,如每月不按时上报,贵司可不支付下月工程款。如果出现我方范围内农民工、供货商经济纠纷事件干扰贵司正常工作或相关部门要求贵司解决,我方将及时解决,如半天内未解决,在第三方证明下或相关政府部门要求下,贵司可直接代为垫付,由此发生的费用贵司可直接自应支付我司的款项中扣除,并且按垫付数额的2倍由我司向贵司支付违约金。

14.我公司具有完成合同所有内容的垫资能力, ******我公司 付款不及时,我公司表示谅解,并承诺继续施工,不向贵司索赔任何费用。

1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由于现场实际情况、贵司或建设单位要求,需要抢工或提前完工的,我公司积极配合,不以费用未确定等任何借口拒绝或拖延执行;若我公司施工能力无法满足前述要求,贵司 ******我公司 完成,我公司将提供配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完成部分工程款(该部分工程款由贵司直接与代为完成者直接结算,我公司对结算结果完全予以认可)及贵司管理费等), ******我公司 工程款中扣除。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项目的

机电系统合作研发

投标文件

(格式)

(招标编号:***)

招标 ******限公司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目录

1. 投标书

2. 企业营业执照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 授权委托书

5.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本人签名)

6. 企业业绩

7. 其它需递交的资料

8. 报价表


1、投标书

******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合计工程价款 元承包;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工期,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计划完成日期内完成所有研究任务。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组成部分。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4、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_ ******我公司 签署已递交的本工程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已递交的本工程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职务:***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联系方式:


5、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及本人签名)


6、企业业绩


7、其它需递交的资料


8、报价表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特征描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含税

金额

备注

1

电缆


m

815




2

电缆头


50




3

通讯电缆


m

350




4

配电房接入


1




5

桥架制作


m

20




6

配电柜改造


1




7

电缆铺设


m

815




8

通讯电缆铺设


m

350




9

重复接地


m

190




10

电气调试


1




11

设计、出图


1




12

储能箱安装


1




固定总价(含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信息来源:***://mal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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