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流庄排干达标治理工程

天津 2024-03-05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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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区流庄排干达标治理工程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24] 4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所需建设资金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剩余资金由区财政解决。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水利技术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可道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静海区沿庄镇流庄排干,起点为流庄闸,终点至黑龙港河,渠道总长度为5.1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工程、堤防恢复工程、涵闸工程、道路工程等部分。清淤疏浚工程,流庄排干渠道清淤疏浚约5.1千米,扬水站连接渠渠道清淤疏浚约180米。清淤底宽维持现状渠底宽度,清淤边坡不小于1:***。堤防恢复工程,恢复堤防总长度约1.2千米,设计堤顶高程为5.5米,堤顶宽度为5米,坡比为1:***。闸涵工程,对流庄闸、流庄排干尾闸进行改造,重建均为单孔2米*2米箱涵;新建流庄排干耳河北闸、流庄排干耳河南闸、流庄排干耳河东闸,新建水闸均为2孔2米*2米涵闸;新建流庄排干王口北闸、流庄排干王口南闸,均为2孔2.25米*2.5米涵闸。道路工程,对现状堤顶路进行改造维修,长度约为1.9千米,路面宽度为4米。

2.1.2 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 年4 月10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年1 月10 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静海区流庄排干达标治理工程招标,共 1个标段,项目编号:***-2024-G022,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静海区沿庄镇流庄排干,起点为流庄闸,终点至黑龙港河,渠道总长度为5.1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工程、堤防恢复工程、涵闸工程、道路工程等部分。清淤疏浚工程,流庄排干渠道清淤疏浚约5.1千米,扬水站连接渠渠道清淤疏浚约180米。清淤底宽维持现状渠底宽度,清淤边坡不小于1:***。堤防恢复工程,恢复堤防总长度约1.2千米,设计堤顶高程为5.5米,堤顶宽度为5米,坡比为1:***。闸涵工程,对流庄闸、流庄排干尾闸进行改造,重建均为单孔2米*2米箱涵;新建流庄排干耳河北闸、流庄排干耳河南闸、流庄排干耳河东闸,新建水闸均为2孔2米*2米涵闸;新建流庄排干王口北闸、流庄排干王口南闸,均为2孔2.25米*2.5米涵闸。道路工程,对现状堤顶路进行改造维修,长度约为1.9千米,路面宽度为4米。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4.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日~****-**-**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2024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 年 3 月11日(每日9:***~11:***,14:***~16:***(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或持现金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汇款信息:***:*********限公司

开户行:***

银行帐号:***0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989@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邮箱:****989@163.com)。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年 3 月 27 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

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限公司

邮 箱:****989@163.com

联 系人:***

电 话:****989

发 布日期:****-**-**日

异议受理单位:***

受理负责人:***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受理负责人:***

电话:***-****

信息来源:***://ggz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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