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人文楼会议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东师范大学人文楼会议系统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 ||
采购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日 16:***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贞、严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 | ||
采购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葛老师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贞、严飛/02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三部分“2、采购清单 说明”中“标‘★’部分产品类需提供原厂授权、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原厂公章”要求进行删除。
2、将招标文件第三部分“5、商务及付款条款要求”中“服务团队”的要求更正为“中标人须成立专门人员的项目组,该项目小组全面负责整个项目过程。中标人须安排专业人员提供安装集成调试服务,指定现场实施具体负责人,负责项目管理和协调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管理项目进度、保修期内技术支持等多方面的工作。系统正式运行后,定期回访用户,当系统出现重大缺陷问题并影响到招标人实际应用时需在保修期约定时间内响应并派人到现场解决。项目全过程必须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人员配置表中列明的工作人员实施,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招标人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3、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5.4售后服务要求”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9)保修期内,须指定专人为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服务范围包括系统安装、升级、调试、性能调优、系统管理等。服务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E-mail和现场等方式。按用户要求提供产品升级服务,制定升级计划,并对升级后的系统进行安装、培训。保修期内系统免费升级。
4、将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日09:***(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此修改和补充,其他内容不变。
2、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严飛/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飛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3/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