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南自然告字[2024]17号
邢台市南和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南自然告字 [ 2 024 ] 17 号
经 南和区 人民政府批准, 邢台市南和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出让编号 南和区 【 2023 】 28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总面积 (m 2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
南和区【 2023】28号 | 开元路西侧、平安大街北侧 | 30435(45.65亩) | 住宅 用地 | 不大于 1.8 | 不大于 20% | 不小于 40% | 7 0年 | 7000 | 959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河北)( http://credithebei.****.cn )、河北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平台( http:***.****.66:***/xypjww )查询被列入黑名单(黑标)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对逾期交房一年以上、长期停工、资金链断裂、涉嫌非法集资、涉法涉诉纠纷,或者有未化解的重大群体性涉房信访问题的企 ******目公司 ,且属于企业负有主要责任的, 不得参加竞买。
五 、本次 拍卖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邢台市南和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六 、申请人可于 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保证金交纳凭证,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以上资料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5 日 17时,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具备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 2024 年 3 月 25 日 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 、本次 拍卖 出让的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1、 开户银行:***;户名:***;账号:***********8;
2、 开户银行:*********限公司 南和支行 ; 户名:***;账号:***********435 ;
3、 开户银行:***;户名:***;账号:***********7153;
4、 开户银行:*********限公司 南和县支行;户名:***;账号:***********20;
5、 开户银行:***;户名:***;账号:*******1934;
6、 开户银行 ******限公司 南和支行 ;户名:***;账号:***********051 ;
7、 开户银行:*********限公司 ; 户名:***;账号:***********08 ;
八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 地点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拍卖 时间为:***【 2023 】 28 号 地块:***
九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拍卖时间为 ****-**-**日9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室。该宗 地 竞买报价不接受电话、邮递、电子邮件、口头等报价方式。
2、(1)、该地块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2)、配套建设公共厕所120平方米。(3)、绿色建筑、配建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要求。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邢政办字【2021】23号文件执行,单宗土地面积达到100亩的出让、划拨居住建筑地块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在规划条件中明确不低于10%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按照《南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办字【2019】4号文件执行,新建工程装配式建筑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按照《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邢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建联【2020】20号文件执行,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等级进行建设。(4)、该宗地块配建物业设施要求按照住建意见执行。(具体要求按照住建意见执行)
3、该地块应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标准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具体要求按照民政意见执行)
4、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拍卖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次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十、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0319---****
出让单位:***
邢台市南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4 年 3 月 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