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中标公示
葫芦岛市 (省级)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1 ****** 81
二、项目名称:***(省级)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省级)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500(元)
评审总得分:***.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省级)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
服务类
名称:***(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C****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服务范围:***、物资管理水平,满足市级物资储备要求。 供应商要严格执行采购人的调度指令,接到采购人调令后,立即组织发货,快速将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并及时向采购人反馈调运情况;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动用物资;供应商如不执行采购人调令或违反规定的,将追究供应商及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服务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辽宁省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辽宁省省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储备管理及调用职责,协助采购人做好市级物资储备管理及调用的各项工作。 售后服务要求:***、封闭、防潮、防火等功能,保证物品在合同期限内不能丧失原本物品使用功能。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若因供应商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市级物资损失,供应商将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时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省级) 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及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13]005号”通知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4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4号楼3单元1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