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恒大誉府(一期)项目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鄂州恒大誉府(一期)项目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306FJ-****2)
鄂州恒大誉府(一期)项目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公告(一)
标段名称:***(一期)项目人防防化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标段编号:***-202306FJ-****2
各投标人:
现做出以下答疑澄清:
问题1:***,我方建议修改如下:***) 人防合同订立7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30%;b) 甲方通知乙方过滤器、风机及其它零配件进场时,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c) 乙方防化设备进场并安装完毕时,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d) 所有防化设备调试完毕经人防部门初步验收合格,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100 % ;工程款结清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竣工资料配合备案。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问题2:***,质保期调整为1年。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我公司 为经国家人防办审核的人防设备定点生产厂家,每三年需经国家及湖北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验审。且每年在湖北省承接的人防工程超过100项,每项工程都经当地人防管理部门的严格管理,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绝对具备人防工程的履约能力。我公司与中建三局、恒大地产、万科置业、碧桂园地产、 ******等公司 均有多个项目合作,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我方建议不提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问题4:***及水电费,请甲方明确收费标准;
回复:***,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
本次答疑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不延期。
******限公司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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