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集美至同安段工程(嘉庚体育馆至同翔高新城段)场段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 | 招标阶段 | 招标澄清、修改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对投标人疑问答复如下: 1. 招标文件第136页(2)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简历表的备注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招标文件中未对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年龄作出要求,若是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是否满足要求? 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 2. 招标文件第58页附件4:***,评审要素每增加 1 个由建设单位或代建单位委托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境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投标人业绩,(1)对于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涵盖内容是否为轨道正线、停车场和车辆段?(2)由厦门轨道集团招标的地铁上盖tod项目(如海沧中心tod、五缘湾湿地公园tod),是否符合评审业绩要求? 答:(1)是。(2)不符合。 3.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轨道交通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评审要素业绩仅要求境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未明确要求第三方质量检测业绩,是否遗漏? 答:***。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纪要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纪要为准。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厦门 ******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 招标代理机构: ******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