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项目采购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公告标题:***服务项目采购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发布日期:*******-**-** 行政区划:预算单位:***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单一来源所属情形:***.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品目:***; 行业划分:***预算金额:***.114 项目概况:***,当中涉及的计量器具包括燃气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流量计(用于工业燃气计量)检定。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pdf 点击 次数:*** 公告正文采购人:***
项目名称:***务项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门的重要工作职责,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重要手段,这项工作具有区域性、法定性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申请采购的燃气类计量器具计量检定技术服务项目,当中涉及的计量器具包括燃气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流量计(用于工业燃气计量),均属于用于贸易结算、又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该采购项目,属于计量强制检定技术服务采购,所涉及的计量强制检定工作应同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1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本项目承检单位需为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授权项目涵盖采购检定项目、且承检范围能覆盖全省的计量检定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按照上述规定,承担计量强制检定的计量检定机构须为市场监管部门所属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 根据上述法定性原则,目前全国能参与本项目且检定范围和承接范围能覆盖云南省的依法设置及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共有3家。分别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设立)和云南 ******限公司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授权)。云南 ******限公司 是建立燃气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流量计(用于工业燃气计量)计量标准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法定计量授权单位,其检测结果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二)计量强制检定需遵循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 目前,省外计量授权范围可覆盖我省的两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置的国家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但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上述两家单位均非本地单位,在云南未建立计量标准和实验室,如选择上述两院,一是均要求非本地用户进行计量强制检定报检时,需递交用户所在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本省(市)无法进行量值溯源的证明,才予以接检,送检程序复杂;二是给送检单位和个人增加送检成本,不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 综上所述,“云南 ******限公司 ”是承接本项目(燃气类计量器具计量强制检定)的唯一且最佳选择。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第二条第(一)款:“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至****-**-**
其他:***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3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675、****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