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ZC2024-C1-00335-HHZS-0011:***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元阳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配套设施采购 | ||
采购单位 | 元阳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红河州 | 公告时间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 00:***:*******-**-** 23:***:***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4:***:***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泰龙紫城小区1栋D-04号红 ******限公司 蒙自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秀梅、陈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550、****783 | ||
采购单位 | 元阳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红南二级公路上方800米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红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远市东新路275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50、****783 |
项目概况 元阳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配套设施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C1-00335-HHZS-0011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地面站1套、反制设备1套等,具体内容以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中所指“工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元阳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配套设施采购:***:***%、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时间:****-**-** 00:*******-**-** 23:***,每天上午00:***:***,下午1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www.****.cn/)
方式:***,请于本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政府采购云平台-CA管理-CA证书申领”版块中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绑定企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办理详见其办理流程。采购文件免费提供,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CA办理”版块中注册通过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元):***
截止时间:****-**-** 14:***(北京时间)
地点:***
时间:****-**-** 14:***(北京时间)
地点:***龙紫城小区1栋D-04号红 ******限公司 蒙自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开标方式:***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1)元阳县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配套设施采购: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14:***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以采购文件第二章为准。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直达链接:***://jinrong.****.cn/luban/finance/honghe 6.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00米处
联系方式:****2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550、****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娟
电 话:****550、****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