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迁建项目(续建)更正公告三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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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266,03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合浦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迁建项目(续建)(项目招标编号:***********001)更正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顺延至****-**-**日09时00分,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待定,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日09时00分。 但凡与变更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为:***,现变更为: ****-**-**日。 3、原招标文件中计划竣工日期为:***,现变更为: ****-**-**日。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450000/0105/20****-**-**4572f69a49ac92485d94ca54878a197b9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