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投南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检监测及验收服务)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贵阳城投南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检监测及验收服务)”作以下变更:
原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付款方式:
中标人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成果经采购人、职能部门审定(或取得相应批复),且项目启动销售后一次性支付完毕。付款前,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财务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等额有效发票。中标人未提交等额有效发票的,采购人有拒绝的权利。
中标人充分理解采购人因资金使用调配问题所可能造成的咨询服务费延误支付,并放弃这种延误支付所可能引起的对采购人的索赔申请(包括但不限于迟延支付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
非因采购人原因导致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审计单位未对本项目咨询服务费进行审定完成的,视为咨询服务费支付条件尚未成就,中标人同意采购人暂不支付咨询服务费。”修改为
“付款方式:
中标人完成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成果经采购人、职能部门审定(或取得相应批复)。付款前,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财务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等额有效发票。中标人未提交等额有效发票的,采购人有拒绝的权利。
中标人充分理解采购人因资金使用调配问题所可能造成的咨询服务费延误支付,并放弃这种延误支付所可能引起的对采购人的索赔申请(包括但不限于迟延支付利息、违约金、资金占用费等)。
非因采购人原因导致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审计单位未对本项目咨询服务费进行审定完成的,视为咨询服务费支付条件尚未成就,中标人同意采购人暂不支付咨询服务费。”
其余关于付款方式的同步变更,不再赘述,特此通知!
贵州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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