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领上项目夜景亮化工程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因施工需要,我公司决定对北投领上项目夜景亮化工程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1.在规定时间内按甲方要求提供产品样品; 2.根据甲方确认的正式图纸及实物样品,按合同工期包工包料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包括所有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供应、场内外仓储运输、现场安装、固定、成品保护、维修清洁等; 3.根据规范要求完成检验、检测;办妥本工程所有验收手续,包含但不限于质检、试验、调试等,并支付所有费用。 二、工期单栋30 日历天。
三、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高坡岭路西侧。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2021 年1 月1 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承接过**0万元 (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开工时间其中之一满足即可。
(三)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日18时00 分,在北投电子招投标系统上报名,并提供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
(三)文件获取方式:***,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下载。
(四)本项目投标阶段不收取报名费、材料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
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汇票或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称:*********限公司
开户 ******限公司 南宁银杉支行
银行账号:********70608
3、保证金应尽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以免影响评标工作进度(交纳时,请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北投领上项目夜景亮化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4、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能提供准确的银行帐号信息导致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责任。
6、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7、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均不计息。
8、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2)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除因不可抗力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履约保证:
1、履约保证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2、履约保证的金额:***%。
3、履约保证的期限:***。
4、履约保证的缴纳:***,至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履约保证缴纳凭证,如逾期提供履约保证的,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优先扣除。
六、投标报价说明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形式报价,报价格式详见:***。
(二)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97),投标报价如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投标供应商必须于2024 年3 月19 日10 时00分前将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提交至北投电子招投标系统上。
八、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进度款按每月验收合格的完成量进行支付:***请款资料,并密切配合甲方审核。甲方在审核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工程变更、签证进度款支付限额为经验收合格完成工程量的60%(签证变更审批资料齐全后方可支付)。
(二)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90%。
(三)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交合格竣工资料及齐全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甲方与乙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结算审核完毕,结果经甲乙双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四)预留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发生甲方代扣代付费用,则甲方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北投电子招标系统客服电话:***-****,后续如有任何系统操作问题或疑问,请供应商联系客服电话咨询。
(二) ******限公司 :***,0771-****。
******限公司
2024 年3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