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标准化厂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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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标准化厂房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001001 | ||||||||||||||||||||||||||||||||||||||||
原公告内容: | |||||||||||||||||||||||||||||||||||||||||
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标准化厂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标准化厂房已由霸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霸发改投资[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米(合148.95亩),总建筑面积16 ****** 77平方米,其中包含1#家具产业综合生产车间,地上最高6层,建筑面积11 ****** 30平方米;2#生产车间~5#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均为1 ****** 72平方米;连廊 ****** 40平方米(为1#家具产业综合生产车间内部装饰廊);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建筑面积19.89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456.30平方米。厂区道路及硬化36099平方米,停车区域面积1 ****** 62平方米等。建设地点:***。质量标准:***。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日;计划竣工日期:****-**-**日)。合同估算价:****6.3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 17:***(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公共资源***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平台(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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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金属玻璃家具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标准化厂房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施工程—标准化厂房 项目编号:*******030-SG 一、原公告内容: 3.1.4其他要求:(1)详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2)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有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组成,其中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 更正为: 3.1.4其他要求:(1)详见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二、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
更正为:
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处均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