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 新城营销中心关于奧林新城(邹艳莉)转供电服务采购项目方案单一来源公示
******分公司 新城营销中心关于奧林新城(邹艳莉)转供电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公示
******限公司 孝感分公司新城营销中心与奧林新城(邹艳莉)转供电服务的采购人为颜新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奧林新城(邹艳莉)设备用电 ******限公司 孝感分公司新城营销中心的用电服务。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1、 ******限公司 孝感分公司新城营销中心在奧林新城(邹艳莉)的用电服务。 2、 ******力公司 报装直抄表的条件。 3、经协商,奧林新城(邹艳莉) ******限公司 孝感分公司新城营销中心在其市电下挂表,提供转供电服务。 4、根据以上情况,奧林新城(邹艳莉)是唯一一家具备所有条件的供应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三、 单一来源供应商
奧林新城(邹艳莉)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chinabidding.****.cn)和***采购网(http://142.****.17:***/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五、 联系方式
单位名 ******限公司 孝感分公司新城营销中心
电话:****100
邮箱:****100@189.cn
地址:***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