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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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3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51,987.0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2019[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开州区长沙等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开州区长沙等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1:*******-**-**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予以作废;请以本次在《***交易网(开州区)》(https://www.****.com/kaizhouweb/)网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2:*******-**-**日发布的招标文件约定“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是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标准计算出金额为人民币自行填报,因重庆市电子招投标后台“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投标函部分”“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系统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标准计算出金额为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填报,由于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函”中的2%不能更改,造成本项目发布的招标文件与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设置不一致,但投标人投标时安全生产费系统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标准计算出金额为人民币可以进行自行填报。为了保证投标人的利益及项目顺利推进,投标函内容以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后台为准,投标人投标时的《投标函》中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或2%标准计算出金额为人民币填报的,均视为有效投标。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5%按实结算。 注:***,以本次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限公司 监督部门(盖章):*** ****-**-**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500000/0105/202403/08/****e652a4c****cfa9e****d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