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司法邮政EMS邮寄服务项目2024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司法邮政EMS邮寄服务项目202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日发布来源:***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务项目2024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节约诉讼成本、解决“送达难”问题,确保法院法律文书及时、准确传递。对于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法律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或反诉状副本、民事裁决书、答辩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和传票等),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决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邮政EMS进行快递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限公司 天津市分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转2818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机关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