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考古协作单位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0800-JZCG-G ****** 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及澄清信息1、更正事项:***、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2、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中:
1.投标人自2022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类似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所承担面积5-10万平方米(含5万、10万)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所承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2分。〔需提供采购合同、文物部门验收证明材料(专家意见表或验收通过批复文件)合同中如不能反映面积的,还需提供原采购单位出具的关于勘探面积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自2022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类似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所承担面积5-10万平方米(含5万、10万)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所承担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2分。〔需提供采购合同和文物部门验收证明材料。其中文物部门验收证明材料包含专家意见、专家意见表、验收通过批复文件、文物保护意见、文物保护工作意见、结算确认表(须要有甲、乙双方公章)等相关材料中一项。合同中如不能反映面积的,还需提供原采购单位出具的关于勘探面积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3、澄清内容:***,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均须提供以下1-5条材料(含所有标段。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编制并盖章)。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因系统原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中缺少法人授权书、投标函。现予以补充更正,请投标人按照更正后的格式上传相关材料。
5、其他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6、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调整为:****-**-**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影城1层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