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镇自然之星有机蔬菜保鲜库建设项目(展示中心)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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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镇自然之星有机蔬菜保鲜库建设项目(展示中心)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大同镇自然之星有机蔬菜保鲜库建设项目(展示中心)EPC总承包于 ****-**-*****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该项目做出以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建设总投资:**7万元 (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设计费、工程保险费)
8、招标范围:
(1)设计服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包括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等服务;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7万元 (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设计费、工程保险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争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现变更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建设总投资:**6万元 (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设计费、工程保险费)
8、招标范围:
(1)设计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包括提供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设计变更服务、竣工验收配合等服务;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6万元 (包含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设计费、工程保险费);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争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原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和更正的内容有矛盾的,以更正的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做变更。
特此澄清说明!各投标人予以周知。
招标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监督单位:***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