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集贤县第一批)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澄清公告
致:***
一、项目名称:***(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集贤县第一批)生态修复项目监理
二、项目编码:*******1001
三、现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 00元”
系统录入与招标文件一致,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 ****** 00元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注:***,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监督人:***
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