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苗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我院拟采购樱花树苗,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配置及技术要求
樱花树苗:***,头径2-3.5公分,冠幅70-100cm,高度2-2.2米。
需于3月16日上午八点送达闽候县荆溪镇关中村。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
三、费用结算
合同签订后,待验收完成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发票交与院方,院方收到发票后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全部货款。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包含税费、运输、安装费等所有费用);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文件递交时间
****-**-**日-****-**-**日上午08:***-11:***,下午14:***-17:***(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要求:***
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6号楼旁白楼二层后勤处。
七、联系人:***-****
八、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采购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前来签订合同。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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