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第4包:***)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895255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第4包:***)采购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第4包:***)采购 | |||||||||||||||||||
公示名称 |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1000MW)扩建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第4包:***)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日 9时0分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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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广东凯 ******限公司 | ********86 | 1 | 总报价(万元):***.800000 | 合格 | 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 资格情况:***(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业绩情况:***、 ******限公司 丰城二期发电厂#5、6机组2×700MW全保护加氧处理改造合同,投运日期:********* 12。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北京新世翼 ******限公司 | ********8R | 2 | 总报价(万元):***.500000 | 合格 | 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 资格情况:***(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业绩情况:***、新疆 ******任公司 2×660MW锅炉给水系统加氧处理安全提升项目合同,投运日期:********* 10。 | / | 资质资格:/ 业绩:/ | ||||||||||||
异议受理部门 | ******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梁工 | 联系电话 | 066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 |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23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日00时00分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说明:*** |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
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2x1000MW)扩建工程第三批辅机设备(第4包:***)采购[JG ****** 7]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日23时00分 至 ****-**-**日00时00分 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凯 ******限公司 | 北京新世翼 ******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283.800000 | 297.500000(经算术修正后)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 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
资质能力条件 | 资质:***(相等于 ISO9000 系列标准); 业绩:***、 ******限公司 丰城二期发电厂#5、 6机组2×700 MW全保护加氧处理改造合同,投运日期:********* 12。 | 资质:***(相等于 ISO9000 系列标准); 业绩:***、新疆 ******任公司 2×660MW锅炉给水系统加氧处理安全提升项目合同,投运日期:********* 10。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 | / |
相关证书及编号 |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86 | ********8R |
评标情况 | 入围单位中评审价格最低 | 入围单位中评审价格次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人 ******限公司
日期:****-**-**日
信息来源:***://www.****.com/Bid/Bid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