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遵义供水工程施工澄清答疑(10号)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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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网上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一、本项目收悉了“异议书”,现对上述问题做出如下说明: 问题:***组号2(分组名称:***)中序号“2.1.4.2.3.3土地整治”应该是一大项,我单位认为序号应该为 “2.1.4.2.4”,序号“2.1.4.2.3.4表土剥离”我单位认为序号应该为“2.1.4.2.4.1”,请明确。 回复:***.1.4.2.4;表土剥离序号调整为2.1.4.2.4.1。 二、工程量清单序号做如下调整: 见附件。 三、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11:***。现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为****-**-** 11:***。 招 标 人:*********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文件预览:澄清答疑(10号).doc 答疑文件.pdf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520000/0105/20****-**-**52cc63a10c8ecf477aad758da87031c2b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