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第二次)
首次公告时间:****-**-**日二、澄清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原磋商文件中“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变更为“11.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更正日期:****-**-**日三、其他补充事宜: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本澄清公告,具体澄清内容以最新上传的澄清磋商文件内容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限公司 抚州乐安支行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2号楼9楼9-3室
电子函件:********* jxzxtz.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