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2024-03-12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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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五河县绿色食品产业园一期污水处理站扩容项目(招标编号:***-2024-GC003)于****-**-**日10时00分,在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10楼西侧会议室开标,经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投标报价:****.35元

项目经理(姓名、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6319

第二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投标报价:****.81元

项目经理(姓名、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7855

第三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投标报价:****.00元

项目经理(姓名、资格证书名称、注册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苏****8138

公示期:*******-**-**日至****-**-**日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五 ******限公司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本项目的中标(成交)人。

特此公示。

本公***采购平台(www.****.com)。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526

信息来源:***://w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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