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龙颈镇板潭、石马片区农作物种植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 ******
二、项目名称:***、石马片区农作物种植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清新区龙颈镇板潭、石马片区农作物种植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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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太和环城路7号容安公馆1901号(住改商) | 下浮率:***.2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清新区龙颈镇板潭、石马片区农作物种植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工程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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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清新区龙颈镇板潭、石马片区农作物种植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60个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 周江顺 | 粤******** | 2,688,1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城娇、李利利、胡罗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国家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并下浮5%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不足10000元,按10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2.响应供应商应签署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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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清新区龙颈镇板潭、石马片区农作物种植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051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清新区龙颈镇板潭、石马片区农作物种植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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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67 | 30.00 | 19.99 | 88.66 | 1 | 1 |
清 ******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67 | 22.00 | 19.87 | 73.54 | 2 | 2 |
******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00 | 10.00 | 20.00 | 60.00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限公司
电 话:***-****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