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台子区校车运营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 2024-03-12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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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台子区校车运营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1 ****** 05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415,800(元)

评审总得分:***.5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服务类

名称:***(C****其他教育服务)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运营要求 1.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具有“校车运营服务”项目,具备校车管理服务资质和能力,机制体制健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安全运营校车。 2.驾驶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至少有三年以上驾龄,能够胜任专职校车司机岗位工作,驾驶员人数不能少于15(含)人。 3.严禁超员、超速、抢道,禁止有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 4.服务期内,负责对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包括驾驶员、管理员及其他聘用人员的工资;校车燃油费、维修费、检车、保养、罚款等。 5.保证校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并且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6.要在校车内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7.中标单位具有校车安全管理经验,并有取得相关证书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如因违规操作出现校车损坏,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8.中标方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等按专业部门事故认定结论承担对应的事故责任及经济赔偿;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如乘车学生留在校车内存在一定危险,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通知双台子区教育局、学校及学生家长。 9.学生上下校车时,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在学生远离校车后方可发动校车。

服务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若中标方在合同期内能够安全高质量完成服务,校车运营合同到期后,本项目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双台子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于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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