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吊桥吊塔、LED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河南省 ******限公司 受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委托,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吊桥吊塔、LED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进行磋商采购。 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将本次成交结果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LED手术无影灯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30
二、磋商内容:***
标段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干湿分离吊桥 | 台 | 32 |
双臂麻醉吊塔 | 台 | 5 | |
二 | LED手术无影灯 | 台 | 7 |
投标人须按所参与标段提供对应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
3.1 磋商公告媒体:《***服务平台》
3.2 磋商公告日期:***
四、评审结果信息:***
4.1 磋商日期:***
4.2 磋商地点:*********限公司 第一评标室
4.3 磋商小组名单:***、杜云仙、刘劭坤(招标人代表)
五、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吊桥吊塔)
中标人:*********限公司 ;
地址:***号8幢1单元7-8层33号;
中标金额:********* 00元。
第二标段(LED手术无影灯)
中标人:*********限公司 ;
地址:***、杏园路西4号楼2单元20层2002;
中标金额:********* 00元。
六、联系方式
6.1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6.2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126.com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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