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一)
项目名称:***造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变更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具体配备人员资格要求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附表2中的《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理机构人员,人员数量按照工程概算投资额区间值3000≤N<5000(N:***)上限执行,并提供证书。
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开标一览表为系统自带格式且无法修改,因此“投标总价 元”请忽略单位“元”,直接填写下浮率进行报价,不作为无效标条款。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的投标总价为准。
其他事项无变动。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请各投标单位依照招标文件及澄清文件要求进行制作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757
四、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址:***
电话:***-****
五、受理投诉渠道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C***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ljggzyjyw.****.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线下投诉渠道
市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
地址:***办公室
电话:***-****
邮 箱:********* 163.com
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地址:***
电 话:***-****
邮箱:****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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