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宜化计量器具检、校服务(框架)比选项目(二次)
以下内容来自于附件,仅供参考。
******限公司
计量器具检、校服务(框架)比选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编号:***-zh-lqr-****-01
采购人 ******限公司
咨询电话:*******500
1 比选须知
1.1比选文件获取:***://zb.****.cn/invitelist.aspx 下载。
1.2比选文件发放时间:****-**-**日10时00分。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
比选评审时间:****-**-**日10时00分。
比选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投递截止至成交签订合同为止的合理时间。
1.3供应商可选取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响应,逾期或错误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未留畅通有效的联系人及相应手机号等联系方式的,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内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响应无效。
1.3.1采用电子邮件响应的,供应商应在邮件内明确有效联系人及畅通的手机号联系方式,并应将响应文件加密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xinjiangyih ****** 163.com ,未加密或比选评审开始后20分钟内未提供有效密码的响应文件无效。电子邮件不分正副本,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发送的为准。
1.3.2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响应的,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 / 份、副本 / 份及电子文件(传邮箱) 1 份密封递交到 无需提交纸板响应文件,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无效。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评审中,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或电子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4比选保证金 5000 元。交款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 ******限公司
开户行 ******限公司 乌鲁木齐南湖路支行
开户行账号:***********11007
注意:***投标保证金。
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供应商应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比选响应文件中附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
(2)供应商响应文件弄虚作假;
(3)除不可抗力或比选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或视为串通响应的情况。
1.5现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或参加比选评审会的供应商,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实际参加比选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比选资格。不需到现场参加比选评审的供应商,请保持通讯畅通,否则采购人有权否决该供应商响应文件。
1.6澄清、修改、异议
1.6.2采购人进行的相关澄清修改均在发布本比选文件的网站上予以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收,因未及时获知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内容为准。
1.6.3供应商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1.7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使用简体中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8供应商需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有关的费用。
1.9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信息后,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9.1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性质恶劣的 ******本公司 ******本公司 黑名单。
1.9.2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转包,且仅可分包本比选文件认可的分包情形,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赔偿及法律责任。
1.9.3后续合同执行,如果发现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比选文件、合同文件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决定具体按照响应文件或比选文件或合同文件执行。成交供应商对此不予认可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
2 比选范围
2.1本比选项目属于:
工艺技术类 勘察类 设计类 监理类 供货类(含安装 指导安装)□施工类 总包类(设计+施工 设计+采购+施工)其他:***。
2.2比选范围:***/校准技术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详见综合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合同条款。
3 资格条件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2供应商未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允许联合体前提下,共同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除外。(提供书面承诺)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分公司 名义参加比选响应:***☑不允许。
3.2.2本项目应具备的行政许可资质:
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提供清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有效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 。
3.2.4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 3 年(比选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气体报警仪校准业绩(须提供合同及技术附件证明材料有效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3.2.5财务状况:***/ 。
3.2.6(供货适用)是否允许不具备本项目制造能力的代理商参加:☑不允许 允许
允许代理的要求:***/ 。
3.2.7是否允许采用联合体:☑不允许 允许:
允许联合体参加的要求:***/ 。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4 综合商务要求
4.1是否组织现场踏勘:☑不组织 □组织
4.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 允许 允许分包范围:***。
4.3样品提供的规定:***☑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及地点:***/ 。
4.4履约期限:***。
4.5履约保证金:***/ 。
4.6付款方式:***。
4.7本比选项目严禁转包。
5 报价要求
5.1本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无效。
5.2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可调单价 固定总价 □可调总价
可调单价调整方式:***/ 。
可调总价调整方式:***/ 。
5.3税率:***% 。
5.4票制:***。
5.5标的物交付方式:***。
5.6报价口径:***,总价与分项价合计应一致。
6 技术要求
一、概述:
本技术要求仅适用于新疆宜化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技术服务项目(详见清单),包括计量器具的首次、使用中及周期的检定/校准。所有检定/校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确保计量器具的校准量值准确,合法合规性。校准方式(送检/ ******我公司 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安排,检定/ ******我公司 设备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提供的设备清单作为参考依据进行本次检定/校准技术服务分项报价。
二、主要内容(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设备清单):
1.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设备清单
新疆宜化气体报警仪汇总表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气体类型 | 单位 | 数量 | 量程 |
1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一氧化碳 | 台 | 550 | 0-200ppm |
2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二氧化碳 | 台 | 6 | 0-5000ppm |
3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氨气 | 台 | 297 | 0-100ppm |
4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氢气 | 台 | 185 | 0-100%LEL |
5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甲醇 | 台 | 47 | 0-100%LEL |
6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硫化氢 | 台 | 9 | 0-100ppm |
7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甲烷 | 台 | 11 | 0-100%LEL |
8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丙烷 | 台 | 2 | 0-100%LEL |
9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氧气 | 台 | 70 | 0-30%VOL |
10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氯乙烯 | 台 | 244 | 0-25PPM |
11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乙炔 | 台 | 117 | 0-100%LEL |
12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氯气 | 台 | 77 | 0-10PPM |
13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液化气 | 台 | 3 | 0-100%LEL |
14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烃化物 | 台 | 4 | 0-100%LEL |
15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氯化氢 | 台 | 11 | 0~20PPM |
16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二氯乙烷 | 台 | 5 | 0-100%LEL |
17 | 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报警仪 | 甲烷、一氧化碳、氧气(复合式) | 台 | 8 | 甲烷(0-10%)VOL, 一氧化碳(0-1000)PPM ,氧气(0-25%)VOL |
18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固定式废油漆检测仪 | 台 | 6 | 0-100%LEL |
合计 | 1652 |
2.技术要求,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
根据检/校设备清单内容开展本次检/校技术服务;遵循标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满足计量器具量值传递的要求。检/校过程对存在误差大的设备进行调校不重复收取技术服务费用;校准后每台设备应有规范的原始记录以便量值溯源,每台被检设备根据标准规范的要求应出具独立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
三、服务项目及要求
1.投 ******我公司 计量器具检/校技术服务,预约现场到检需检定人员3日内到达现场开展检定。
2.在检定期间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协助调校存在误差的计量器具及更换气体报警仪传感器后重新调零标定工作。
3.第一次检定后有计量器具出现检定不合格的现象,报价方需在我方对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修复后联系校准单位在15天内再次到现场进行检定,检定不合格的不出检定通知书,不收取费用。
4.校准单位到我方现场检定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餐饮费及物流等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我方提供食宿资源,其费用自理。
5. ******我公司 各项管理制度,及对安全管理的要求;如违反相应的规定,按照我方制度要求对服务方进行处罚。
四、验收标准
1.设备校准后需提供校准清单明细,经双方负责人核对签字后方可有效。
2.校准后必须在被检设备上张贴有效的合格标识,同时出具带CNAS标识的检定/校准报告。
五、结算方式
1.在本次校准技术服务全部完成后统一办理结算,乙方提供本次付款总额全额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结算以新疆宜化批复的《计量器具检/校技术服务招标清单报价表》和《计量器具检/校设备清单》为结算依据。
3.设备检/校准完成后15日内提供设备检定或校准证书。
六、检定时限:
校准单位接到预约检定通知后,3日内到达现场;根据现场工作量合理安排检定人员到现场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校,确保被检设备在有效检测截止期内,30天内完成全厂所有检测项目。
7 主要合同条款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限公司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银行账号:********0236 税 号:********XM
通讯地址:***彩路20号
电 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限公司 厂区
有效期限:***— 2024 年 月 日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 (计量器具)检 校 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1、 项目内容:***(计量器具)检 校 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及规模包括:
1.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设备清单
新疆宜化气体报警仪汇总表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气体类型 | 单位 | 数量 | 量程 |
1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一氧化碳 | 台 | 550 | 0-200ppm |
2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二氧化碳 | 台 | 6 | 0-5000ppm |
3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氨气 | 台 | 297 | 0-100ppm |
4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氢气 | 台 | 185 | 0-100%LEL |
5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甲醇 | 台 | 47 | 0-100%LEL |
6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硫化氢 | 台 | 9 | 0-100ppm |
7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甲烷 | 台 | 11 | 0-100%LEL |
8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丙烷 | 台 | 2 | 0-100%LEL |
9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氧气 | 台 | 70 | 0-30%VOL |
10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氯乙烯 | 台 | 244 | 0-25PPM |
11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乙炔 | 台 | 117 | 0-100%LEL |
12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氯气 | 台 | 77 | 0-10PPM |
13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液化气 | 台 | 3 | 0-100%LEL |
14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烃化物 | 台 | 4 | 0-100%LEL |
15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氯化氢 | 台 | 11 | 0~20PPM |
16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二氯乙烷 | 台 | 5 | 0-100%LEL |
17 | 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报警仪 | 甲烷、一氧化碳、氧气(复合式) | 台 | 8 | 甲烷(0-10%)VOL, 一氧化碳(0-1000)PPM ,氧气(0-25%)VOL |
18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固定式废油漆检测仪 | 台 | 6 | 0-100%LEL |
合计 | 1652 |
1.1便携式气体报警仪清单:(数量以实际校准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气体类型 | 量程 |
1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氨气 | 0-100ppm |
2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一氧化碳 | 0-100ppm |
3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乙炔 | 0-100%LEL |
4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氯气 | 0-100ppm |
5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氯化氢 | 0-100ppm |
6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氯乙烯 | 0-100ppm |
7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氧气 | 0-30%VOL |
8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氢气 | 0-100%LEL |
9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甲醇 | 0-100%LEL |
10 | 便携式(二合一)气体报警仪 | 一氧化碳、氧气 | 一氧化碳(0-1000)PPM ,氧气(0-30%)VOL |
11 | 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报警仪 | 氨气、一氧化碳、氧气、硫化氢 | 常规 |
12 | 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报警仪 | 一氧化碳、氧气、硫化氢、可燃气 | 常规 |
13 | 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报警仪 | 氯气、氯化氢、氧气、氢气 | 常规 |
1.2、委托服务内容:
(1) 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设备的温度、压力、湿度、信号转换准确性、温场变化等参数进行检定、校准、测试,出具相应的证书、报告,校准时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评定。并针对甲方设备使用遇到的常见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2.服务方式:***、仪表进行校准、检定、测试等计量活动。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料后15个日历日内交付检校证书报告。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
2.提供工作条件:
(1)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
(2)协助乙方收集当地相关资料。
3.其他:***,如支付时间延期,则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提供附件中的技术资料。如提供资料时间延后,则乙方提交工作成果时间相应顺延。
付款方式:
(1)检测费用、技术服务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结算后次月完成付款。乙方开具结算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付全款。
(2) 检定费用单价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发改收费】(2017)1649号文执行。校准、测试费用单价按照乙方所报校准单价执行,参见附件《乙方报价清单》。
(3)结算方式:***(单),按月或根据检测量定时向甲方出具收费通知单(或收费清单),作为乙方收款依据。甲方如对收费通知单(或收费清单)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后二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由双方共同核实,甲方未在前述约定时间提出异议,则视为无异议。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五条 保密义务: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密(供审批除外)。
2. ******:***。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密。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3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
第七条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标准和方式:
1.乙方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电子版 1 份,甲方需增加份数,另行通知乙方,并支付相应的工本费。
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规程、规定。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按合同总额的0.5%/天承担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2.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以逾期款为基数按照合同订立日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执行,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第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
1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 (甲、双)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甲、双)方所有。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罗鹏磊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侯小东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执行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双方确定:***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无 ;
第十五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1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 ;
第十六条 通知及司法送达
1、本合同首页双方的通讯地址信息为本合同涉及的各类通知、函件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信息;
2、双方的通讯地址信息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若其中一方信息发生变化,应在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履行通讯地址信息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通讯地址信息为有效信息。
3、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信息不准确、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导致相关函件、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以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送达的文书,也应当视为送达。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 三 份,乙方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2024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2024年 月 日
8 偏离
8.1本项目是否允许偏离:☑不允许 允许
允许偏离的条款范围及幅度:***/ 。
9 比选评审办法
9.1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形式 评审 | 响应文件 | 纸版投递符合密封要求;电子投递应加密,提供密码后能正常打开及打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印章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类似业绩一致。 | |
授权代理 | 委托代理人须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比选响应文件要求。 | |
联合体(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提供多个报价的,响应无效。 |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 | |
多标段报价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资格 评审 | 通用资格条件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专用资格条件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响应性 评审 | 响应范围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履约期限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比选有效期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比选保证金 | 已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 | |
响应报价 | 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如有)。 | |
商务技术要求 | 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 |
权利义务 | 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没有对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的内容。 |
9.2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商务 部分 (20分) | 业绩 | 20 | 供应商近3年(比选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气体报警仪校准检测数量200台及以上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20分(须提供合同及技术附件证明材料有效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含资质业绩) |
技术 部分 (50分) | 检测方案 | 28 |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检测方案科学、具体、详细、合理综合评审:***-28分,良好得15-21分,一般得8-14分,较差得1-7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盖章的检测方案) |
质量保证措施 | 15 | 根据响应单位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齐全、程序严格等方面综合评审:***-15分,良好得6-10分,一般得1-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盖章的质量保证措施) | |
服务承诺 | 7 | 能及时响应我方要求,预约现场检定, 在接到甲方通知3天内(含本数)到达现场开展检定工作得7分;5天内(含本数)到达现场开展检定得5分;7天内(含本数)到达现场开展检定得3分;大于7天达现场开展检定得1分。(提供服务承诺) | |
价格 部分 (30分) | 有效报价 | 响应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 |
评审基准价 | 以有效最终报价的□最低价☑算术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 ||
价格评议方法 | 评判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价格评议,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 所有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每高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分。即 :① 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 ,报价得分=报价评审分值—(报价-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00×0.5;② 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 ,报价得分=报价评审分值-(评标基准价- 报价)/评标基准价× 100×0.2,该项扣完为止。 |
9.3评审中,采购人认为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澄清、说明,并加盖公章或现场参加比选评审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9.4供应商最终得分为所有比选评审小组成员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选为拟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管理性评审通过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5评审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也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商务、技术、价格三部分价格都相同的,按照类似业绩及关键技术指标择优确定。
10 比选响应文件要求
10.1响应文件要求逐页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首页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签字。
10.2已拟定格式的严格按照格式响应,没有格式的自行拟定格式。
10.3响应内容要严格按照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清晰的截图、扫描件、意思明确的文字描述等,响应内容要能体现比选文件及评审考核内容,否则采购人不予采信。
比选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日期:***
比选 ******盖公司 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认定响应文件无效。
1 营业执照
(严格按照前述3.2.1资格条件要求及提供形式提供)
2 法人资格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采购人全称):
****** 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表 (供应商全称)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法人授权书
******我公司 参加贵公司编号为 的 项目的比选活动的代理人, ******我公司 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基本信息:***
电话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
3 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4 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严格按照前述资格条件要求及提供形式提供)
5 业绩证明文件
(严格按照前述业绩要求及提供形式提供)
6 技术方案
(围绕前述技术要求,结合商务、报价及合同要求进行响应)
7 其他应响应的材料文件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服务承诺、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
、联合体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如本比选文件条款2-7及9有明确要求的,应逐一响应提供相应材料,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则不需要提供相应材料。)
8 偏离表
实质性条款未按要求响应,属于直接被否决的情况。除实质性条款外,其他与比选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所有正负偏离均应按下表逐条汇总说明。评审发现有偏离但未在下表说明的,采购人将作出不利于响应单位的评定;若在签合同时发现有偏离但未在下表说明的,采购人有权直接确定成交无效。
序号 | 比选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9 报价表
单位:***
序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含税) | 合价 (含税) | |
气体报警仪检定/校准设备清单 | |||||||
1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一氧化碳 | 台 | 550 | 0-200ppm | ||
2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二氧化碳 | 台 | 6 | 0-5000ppm | ||
3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氨气 | 台 | 297 | 0-100ppm | ||
4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氢气 | 台 | 185 | 0-100%LEL | ||
5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甲醇 | 台 | 47 | 0-100%LEL | ||
6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硫化氢 | 台 | 9 | 0-100ppm | ||
7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甲烷 | 台 | 11 | 0-100%LEL | ||
8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丙烷 | 台 | 2 | 0-100%LEL | ||
9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氧气 | 台 | 70 | 0-30%VOL | ||
10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氯乙烯 | 台 | 244 | 0-25PPM | ||
11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乙炔 | 台 | 117 | 0-100%LEL | ||
12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氯气 | 台 | 77 | 0-10PPM | ||
13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液化气 | 台 | 3 | 0-100%LEL | ||
14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烃化物 | 台 | 4 | 0-100%LEL | ||
15 | 有毒气体报警仪 | 氯化氢 | 台 | 11 | 0~20PPM | ||
16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二氯乙烷 | 台 | 5 | 0-100%LEL | ||
17 | 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报警仪 | 甲烷、一氧化碳、氧气(复合式) | 台 | 8 | 甲烷(0-10%)VOL, 一氧化碳(0-1000)PPM ,氧气(0-25%)VOL | ||
18 | 可燃气体报警仪 | 固定式废油漆检测仪 | 台 | 6 | 0-100%LEL |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清单:(数量以实际校准为准) | |||||||
1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氨气 | 台 | 1 | 0-100ppm | ||
2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一氧化碳 | 台 | 1 | 0-100ppm | ||
3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乙炔 | 台 | 1 | 0-100%LEL | ||
4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氯气 | 台 | 1 | 0-100ppm | ||
5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氯化氢 | 台 | 1 | 0-100ppm | ||
6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氯乙烯 | 台 | 1 | 0-100ppm | ||
7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氧气 | 台 | 1 | 0-30%VOL | ||
8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氢气 | 台 | 1 | 0-100%LEL | ||
9 | 便携式气体报警仪 | 甲醇 | 台 | 1 | 0-100%LEL | ||
10 | 便携式(二合一)气体报警仪 | 一氧化碳、氧气 | 台 | 1 | 一氧化碳(0-1000)PPM ,氧气(0-30%)VOL | ||
11 | 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报警仪 | 氨气、一氧化碳、氧气、硫化氢 | 台 | 1 | 常规 | ||
12 | 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报警仪 | 一氧化碳、氧气、硫化氢、可燃气 | 台 | 1 | 常规 | ||
13 | 便携式(四合一)气体报警仪 | 氯气、氯化氢、氧气、氢气 | 台 | 1 | 常规 | ||
合计报价(含税) | |||||||
增值税专票税率:***% 票制:*** | |||||||
付款方式: | |||||||
履约期限: | |||||||
备注说明: |
注:***、综合评估法共一轮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报价范围应严格与比选范围口径一致,若含不单独计费项目,也应逐一罗列在报价表中,其价格默认含在其他计费项目或合计报价中。
10 承诺书及异议投诉要求
供应商承诺书
公司:
******贵公司 编号为 的 项目比选,在此项目比选活动中,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采 ******贵公司 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对第三方进行保密;
2、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不采取非法违规 ******贵公司 相关人员串通以谋取项目成交,不损害贵公司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4、绝不采用馈赠财物、给付回扣、有偿娱乐、赌博等不正当竞争手段, ******贵公司 相关工作人员;
5、保证提供的标的物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达到贵公司的技术标准要求,确保标的物不存在质量缺陷;
6、做好售后服务相关工作;
7、本公司一年来生产经营正常,没有出现被冻结账户、责令停产整顿等现状。
******我公司 正式提交比选响应文件之日起生效,若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被贵公司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对贵公司造成的损失、任何法 ******我公司 负责。
异议投诉要求
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采活动不符合相关要求,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投诉,具体内容应请求明确和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法人书面授权且签字和盖章的委托书。
存在如下情况之一,异议投诉无效,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对比选文件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投诉。
2.异议投诉人要求调阅评审现场任何资料(包括影像资料)的不合理请求。
3.异议投诉人名称缺乏或虚假,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缺少或虚假。
4.异议投诉事项内容不明确,无有效证明材料。
5.委托代理人没有提交盖公章的法人书面授权委托书。
6.异议投诉材料没有签字和盖章。
7.异议投诉逾期,即未在本项目比选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挂网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8.非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无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的异议投诉。
9.供应商因响应文件未加密被无效,反过来投诉其响应文件被泄密。
10.其他不合法合规不符合采购人制度要求的异议投诉。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直接纳入采购人黑名单。
常规业务咨询请按照比选文件首页明确的电话进行咨询。
投诉电话及邮箱:***-**** ****568 yh ****** 163.com(不是提交响应文件的邮箱,若因此未及时正确响应,一切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