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任公司 公交车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服务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南 ******任公司 公交车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磋商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磋商文件中第八章评审方法 3.综合评分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 序号1报价评分标准部分中“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更正为“以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以下公式计算:***%扣0.5分,最终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不足1%按1%计算)”
二、磋商文件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09:***(北京时间)”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日09:***(北京时间)”
三、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日9:***-9:***”更正为“响应文件接收时间****-**-**日9:***-9:***”
四、其他内容不变。
西南联 ******任公司 南充分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