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53攀枝花市仁和区灰老沟桥段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监理质疑回复

四川 2024-03-14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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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53攀枝花市仁和区灰老沟桥段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监理质疑回复

G353 攀枝花市仁和区灰老沟桥段地质灾害点 治理工程监理质疑回复

致:***

质疑一:***(综合评分法)2.2.4(2)主要人员-合同计量专监总分值(5分)中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加5分”此条中要求为不合理加分条件。

质疑回复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4(2)主要人员-合同计量专监总分值(5分)中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加5分”,现更改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专业资格或甲级造价师证(交通运输部颁发)得5分。”

质疑二:***(综合评分法)2.2.4(4) 其他因素-技术能力-企业综合实力总分值(5分)中要求:“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加1分。”此条设置单独加分资质要求不合理。

质疑回复如下:

本项目涵盖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内容,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 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因此本招标文件设置 “地质灾害工程监理资质”作为加分项合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三:***(综合评分法)2.2.4(2)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总分值(10分)中要求:***(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加2分;安全专监总分值(6分)中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资格证书加2分。以上两处要求加分不合理。

质疑回复如下:

根据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中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执业行业包括建设工程各行业,其他专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不符合本项目需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四:

要求“公路养护业绩 ”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为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业绩却要公路养护业绩,应为公路监理业绩即可;

质疑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认定,本项目属于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专项养护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697,止点桩号为 K3323+300,全长0.603公里。采取边坡治理+明洞+修复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的综合处治措施,所以要求提供公路养护业绩作为加分项合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质疑五:***、履约信誉 本招标文件以四川省交通厅信用等级作为加分项违背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第一条规定:***、信用等级、信用评分加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

2、业绩 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为准,此条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违背,此办法规定“各参建单位本着自愿原则,任何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强制企业录入业绩、人员信息等。” ******明公司 是否具有项目实施经验,难道公司参与了类似业绩的建设,也与业主单位签订了书面合同,而没有录入系统就没有相关实施经验吗?所以此项要求必须网上截图属于有意限制潜在投标人。 望相关单位予以修改。

质疑回复如下:

1.(1)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中信誉要求第一条“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不接受信用等级为C级以下的投标人投标。”因此信用等级为C级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并未设置招投标壁垒。

(2)根据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川交发[2019] 32号二十六条、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交规〔2023〕15 号第三条 我省重点公路养护工程实行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 交通运输厅根据从业单位从业行为对其信用进行评价并公布信用评价结果。 养护项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参与重点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提出要求。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的通知 川交函[2016]84号等文件规定第三条 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实行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省交通运输厅根据从业单位从业行为对其信用进行评价并公布信用评价结果。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参与重点公路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提出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根据《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业单位基本信息是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审批资质企业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基础资料,企业参与公路工程资格审查和投标时,可不再提交有关业绩、主要人员资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可查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时可不予认定。因此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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