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282024030800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重庆 2024-03-14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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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24,047,903.59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CQSLSDGCZHPG2019[SL]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输配水二标段)

答疑及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重庆市梁平区朝阳中型灌区工程(输配水二标段)”答疑及补遗作出如下回复:

答疑内容:

问题一:***。

答:***。

问题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不?

答:***,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应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的公司 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施工许可证投标前不需要,中标后施工许可证是否需要办理由中标人中标后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问题四:***.5%,还是2%?

答:***《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要求和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文件《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1]1号)的规定,在工程总报价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2.0%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0%,为固化格式,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文件《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3]8号)的规定“据实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购置费)×2.5%”的限额内凭相关凭据据实结算。

问题五:***“其他施工临时工程”与“安全生产费”两项是按建安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计算基数计算,现招标清单为不分组清单,无法计算出“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部分中具体有多少设备费、多少安装费用。建议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分组”相应表格(建筑工程清单报价表、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清单报价表、施工临时工程清单报价表)。方便各投标人报价和专家评审。

答:***《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0%,为固化格式,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其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工程量清单中其他施工临时工程费列为暂列金,填报时不得浮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结算时按“据实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购置费)×3%”的限额内凭相关凭据据实结算(安装费比列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各子项清单中安装费占其综合单价计算)。

问题六:***?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答:***,中标后报建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由中标人开工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问题七:***?若没按照合同执行怎么处罚?

答:***。

补遗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3.2 《投标报价》14条最后一条改为改为1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进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但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规定进行报价。

(2)招标文件中规定工程量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投标总报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

(4)各清单子目单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各清单子目单价最高限价。

(5)若出现差错,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的第14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承诺函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1改为: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2.2.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改为: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A-25改为:

五、由于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函》中的安全生产费计费费率为2.0%,为固化格式,安全生产费具体金额由投标人自行计算填报,其不作为竞争性报价,也不作评审要求,安全生产费结算时,按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文件《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费计算标准的通知》(渝水办建[2023]8号)的规定“据实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购置费)×2.5%”的限额内凭相关凭据据实结算。为方便各潜在投标人报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施工临时工程费列为暂列金,填报时不得浮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其他施工临时工程费结算时按“据实结算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购置费)×3%”的限额内凭相关凭据据实结算(安装费比列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各子项清单中安装费占其综合单价计算)。清单中管件(含法兰、三通、异径管等)、管材管件运杂费两项列为暂列金,填报时不得浮动,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结算时按管材设备购置费5%计取。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添加?2、本项目开标将试用“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不出席现场开标的投标人也可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全过程开标活动。开标活动信息以开标现场或不见面开标系统收到并展示的信息为准。

七、招标文件第八章资格审查资料(五)承诺改为: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开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2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 ******我公司 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 日[提示:***~30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 ******我公司 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 ******我公司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我公司 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我公司 的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主要管理人员

我司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我司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司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我司在本资格审查部分中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我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第15条要求,如有差错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第14条要求原则进行处理(或结算)。

6、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

10、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相关约定(如有)。

11、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允许负数报价”的相关要求(如有)。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八、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三)项目管理机构改为: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备注:***、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

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九、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日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500000/0105/20****-**-**503b0dea297edf4a10a905a778b75b3ca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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