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鳌阳镇梅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公告
1.条件 | |
寿宁县鳌阳镇梅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寿宁县鳌阳镇梅溪社区居民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寿宁县鳌阳镇梅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 2.2 控制价(估算价):**1万元 ,最终发包**3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 (3)项目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2.5 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5.****.64:***/)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 (2)承包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未到位进场正式施工,视为承包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4)、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交易公告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采购的相关信息的,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土石方项序号1-7点不参与实施,参与工程竣工结算。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 其它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日09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 4.2 报名网站:*** 4.3 报名网址:***://ningde.****.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日 09时30分 5.2 交易地点:*** 5.3 交易方式:***,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 寿宁县鳌阳镇梅溪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人) 时间:****-**-**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