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东部区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白碱滩东段)
更正公告
更正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其他条件”更正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在近三年内(****-**-**日至今)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业绩;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能参加投标活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更正为:
本***。
用户***公共资源交易网,根据通知公告“标证通”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办理相应业务。
原公告其它内容均不变。
招标代理:*********任公司
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