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江区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AQ-W ****** CG-WYD-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对评分项“企业业绩”、“人员配备”进行调整,更正后评分如下:
2 | 企业业绩(30分) | 1、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2、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侵害率调查或孳生地调查或督查等工作内容的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3、自****-**-**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服务业绩(内容应包含创卫培训咨询、督查、模拟评估等),每提供1项业绩得5分,满分10分; 备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工作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业主(合同甲方)公章; 3、针对业绩评分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侵害率调查或孳生地调查或督查等工作内容的业绩”、“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服务业绩”,将业绩证明材料分类标注,如未标注清楚,则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且默认排序第一、二项的业绩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或县的病媒生物防制业绩”、排序第三、四项业绩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侵害率调查或孳生地调查或督查等工作内容的业绩”、排序第五、六项业绩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服务业绩”。 | 30 |
4 | 人员配备(10分) | 1.项目负责人(5分):***,得5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分等级)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不超过5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提供响应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2023年12月、2024年1月、2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响应公章; 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否则该人员不得分。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 10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0ede6777-e4ea-11ee-af84-00163e0ccc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