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太山村、太辉村、太安村)
澄清公告(三次)
致各投标单位:***
原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中分值设置错误,详见调整后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
本次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监督单位:***
电话:****097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678
招标机构:*********限公司
地 址:***16室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