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中井河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水县中井河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彭水县中井河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彭水发改审〔2023〕4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及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51km,岸坡治理总长6.72km。其中中井河干流治理河段长2.84km,新建挡墙护岸长2.78km(左岸2.01km,右岸0.77km);支流沙子河治理河长2.67km,新建挡墙护岸长3.94km(左岸2.68km,右岸1.26km)。本次工程河段全段清淤,清淤河段长5.51km。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2.4 招标范围:***(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后期服务(含现场服务、一般设计变更和非施工和业主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等需要完成的所有勘察、测量、设计工作,临时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测量为1:***的地形图测量。施工阶段的设计服务,须按照业主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并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验收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预算)。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17:***:***(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17:***:***(北京时间)***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提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 ******任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县坝街15号 | 地址: | 重庆市垫江县凤西街67号附3号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人: | 梁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9600 | 邮编: | 408300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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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gg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