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业务技术综合体(EPC+O)招标公告

福建 2024-03-19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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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业务技术综合体(EPC+O)招标公告

漳州市公安业务技术综合体(epc+o)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公安业务技术综合体(epc+o)(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2]60号、漳发改审函[2023]2号、漳发改审[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招标人为 ******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8万元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规划纵十四路以东;

2.2.项目建设规模:********* 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 ****** 0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 ****** 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 ****** 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安业务技术用房、警察培训学校(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和地下室,以及室外训练场地、道路、广场、绿化、围墙、大门及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2)招标类型:***+运营维护;

(3)招标范围和内容:***体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运营服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范围:***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环保、bim 设计(其中地下室及1#主战中心,需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一模到底”应用试点工作的要求)、绿色建筑(项目绿色建筑应满足《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的相关规定,其中2#楼按照三星级绿色建筑进行设计、建设并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7#楼应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并取得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标识)、建筑节能、海绵城市、装饰装修工程、采暖通风、消防、电气工程、各类综合管线、供配电工程、防雷、电梯、人防、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室外及配套工程、室外管线、夜景照明、幕墙及门窗、基坑支护设计、安全设施及通信、屋面停机坪、送配电工程高压变配电系统、光伏系统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同时包含专项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②施工范围:***【其中建筑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暖通风、消防、电气工程、各类综合管线、供配电工程、燃气、防雷、电梯、人防、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及临时用水、土石方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室外管线、夜景照明、幕墙及门窗、基坑支护、安全设施及通信、附属工程、配套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并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③采购范围:***(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④运营范围:***安服务及涉案物品管理等运营服务,具体详见附件十八:《运营承包合同》。⑤其他:***关费用;完成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所列的工程建设其它费的项目;配合招标人办理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以及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含永久性用电、用水、燃气等)申请等相关事宜。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并承担整个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费用组成,(1)工程总承包费最高投标限价按人民币****6元(含暂定金额****元);【其中, 设计费(含bim):*******元包干,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暂定为****6元(含暂定金额****元)】(2)运营服务费按人民币****元包干。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2.5.工期要求:***(竣)工日期为9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委托运营期为1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 工程设计时间要求:(1)桩基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主体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公共部分精装修及各类专项施工图设计阶段:***,完成公共部分精装修及各类专项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2)后续服务阶段:***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注:***,分期分阶段作业(如有)分别提交设计成果报告及报审;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②工程施工、采购时间要求:***、采购起始时间自《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含消防、人防、电梯、规划、资料归档等专项验收)共计960日历天(各节点工期按开工前经各方审核的总进度计划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达到省级“优质工程”标准(即工程获得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4)运营质量标准:***、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十八:《运营承包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保安服务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按各自分工分别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对应项目款支付。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设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保安员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运营管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职职工。

3.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其他资格要求:①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的规定执行;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⑥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 ******)公司 ,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 09:***:***(北京时间,下同)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网(https://zhangzhou.****.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日 09:***(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拾万元 整(¥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日 0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

8.2履约担保形式:***

8.3履约担保期限:***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163.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交易平台名称:***

网址:***://zhangzhou.****.cn

联系电话:***-**** 、0512-****、-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0596-****

***交易中心名称:***

地址:***(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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