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水利局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湖南 2024-03-19 17310690583
导出PDF收藏打印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长沙市水利局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K-****0062-1采购人(全称):***(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2)项目名称:***监测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006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其他仪器仪表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涉及的浏阳市共计水库69座,其中小(1)型水库1座,小(2)型水库68座:***库23座,仅开展大坝安全监测的水库8座,仅开展雨水情测报的水库38座;涉及的宁乡市共计水库96座,其中小(1)型水库8座,小(2)型水库88座:***库29座,仅开展大坝安全监测的水库23座,仅开展雨水情测报的水库44座;涉及的开福区共计水库1座,为小(1)型水库,计划同时开展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涉及的湘江新区共计水库7座,均为小(2)型水库:***库4座,仅开展大坝安全监测的水库1座,仅开展雨水情测报的水库2座;涉及的雨花区共计水库13座,其中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10座:***库8座,仅开展雨水情测报的小(2)型水库5座;其他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1****.4
合计金额小写:*******.4 元 合计金额大写:***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区县市货物名称投标报价总额备注
1浏阳市 2023年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实施建设 ****.61具体金额明细,详见附件:***
2宁乡市****.82
3开福区16 ****** 31
4湘江新区78 ****** 90
5雨花区****.76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采购合同签订后,****-**-**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3.2 履行地点:***.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将设备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项目试运行经各区县市水行政部门(各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且经各区县市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结算审计以各区县市财政评审中心相关要求为准)),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经建设单位考核合格每年支付结算金额的5%(结算审计以各区县市财政评审中心相关要求为准)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经建设单位考核合格每年支付结算金额的5%(结算审计以各区县市财政评审中心相关要求为准)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经建设单位考核合格每年支付结算金额的5%(结算审计以各区县市财政评审中心相关要求为准)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经建设单位考核合格每年支付结算金额的5%(结算审计以各区县市财政评审中心相关要求为准)

4.2 收款账户:*********限公司 :********005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遥测终端机或物联网终端信息编码和传输协议应符合附录B《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接入规则》的规定,并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

(3)甲方在提供的主要设备中分别随机抽取总量10%送湖南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负责组织检测。抽测不合格的批次设备不能用于项目建设

(4)乙方需承担5年电费、设备运行维护及通信服务,相应费用纳入投标总价一并计算,时间从合同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运维期内由乙方对所有设备及网络线路的维修及更换,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费用的,视为同意向厂家购买

(5)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由此可能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6)货到安装调试后乙方需提供防雷接地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证明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由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自己区县市项目实施成果进行初步验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长沙市水利局按照长沙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内的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乙方在初步验收前,必须按照项目有关资料,将提供的货物清单签收表、施工过程中的所有签证记录、施工记录、 ******理公司 对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工作记录等汇总成册后,方可进行初步验收。

(3)各区县市初步验收合格的资料由各区县市负责人将相关验收资料送至长沙市水利局,由长沙市水利局再进行一般程序的终验。一般程序验收过程中,由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提供的设备、技术及商务服务情况进行详细验收。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6)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

(2)甲方有对工程的质量、施工进度等方面的监督权。

(3)甲方应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合同验收。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

(3)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应按时按质完成。

(4)乙方应承担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5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由于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采购人长沙市水利局与中标***服务平台签订线上总服务合同,长沙市水利局、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与中标人签订三方线下服务合同,项目款项由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合同条款规定支付给中标人。本项目系长沙市水利局受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统一组织招标,与项目实施相关的权利义务由项目实施主体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中标人履行。若发生逾期付款情况,由实际逾期付款的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三方线下服务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注:***、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12楼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开发区青山路662号芯城科技园二期14栋4楼402、404、405
法定代表人:曹彪法定代表人:陈赛你
委托代理人:郑术光委托代理人:邵芬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0731-****
附件列表:中标通知书-电子档.pdf分项价格表.pdf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尊敬的用户,和您一起投标的企业都在关注 “标800服务平台” 哦,最新项目精准匹配推送,下方扫码轻松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