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 ******任公司 关于宁明县第二实验学校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一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明县第二实验学校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明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日 10:***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凯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宁明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西崇左市宁明县城中镇新明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鑫磐 ******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苏州路15号7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1-50001-GXX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四章 (2标段)评分标准“货物性能分” | (1)基本分:***标文件要求,得满分10分;(2)本采购需求中:①本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及性能”中列有要求但不带▲的技术参数优于采购需求且被评委所认可的,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4分;②“二、技术参数及性能”中标注▲的技术参数优于招标文件需求且被评委所认可的,每优于(正偏离)一项加2分,满分6分。(备注:***)。 | (1)基本分:***标文件要求,得满分16分;(2)本采购需求中:①本采购需求“二、技术参数及性能”中列有要求但不带▲的技术参数优于采购需求且被评委所认可的,每有一项加1分,满分4分(备注:***)。 |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3/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