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江东侧绿带(甬江大道-丹桂路)项目二期(施工)项目预公示
大东江东侧绿带(甬江大道-丹桂路)项目二期(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大东江东侧绿带(甬江大道-丹桂路)项目二期(施工)已由宁波国家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大东江东侧绿带(甬江大道-丹桂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批准文号:***〔2021〕1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新材 ******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新材 ******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7万元 ,二期**3万元 ,其中建安工程造价(含一期、二期)895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南至丹桂路,西至大东江,北至腊梅路。
2.2招标范围:***步道、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2.3施工总工期:***。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大东江东侧绿带(甬江大道-丹桂路)项目二期(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自****-**-**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招标控制价80%(****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确认。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10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1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附件:招标文件预公示(签章).pdf大东江东侧绿带(甬江大道-丹桂路)项目二期(施工)(大东江东侧绿带(甬江大道-丹桂路)项目二期(施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信息来源:***://ningbo.****.cn:***/website/construction